正式版 GB 50763-2012 (2014第六次版) 无障碍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附件大小:12.4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匿名用户
分享时间:2014-07-20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已更新为2014年9月第六次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Codes for accessibility design
2012-03-30发布
201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分析了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本规范未涉及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类型或有无障碍需求的设计,宜按本规范中相似类型的要求执行。农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宜按本规范执行。
1.0.3·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水运交通相关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1.0.4城市无障碍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城市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缘石坡道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2盲道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
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行进盲道directional indicator
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的触觉和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提示盲道warning indicator
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无障碍出入口accessible entrance
在坡度、宽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2.0.6平坡出入口ramp entrance
地面坡度不大于1:20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
2.0.7轮椅回转空间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乘轮椅者旋转以改变方向而设置的空间。
2.0.8轮椅坡道wheelchair ramp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9无障碍通道accessible route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2.0.10轮椅通道wheelchair accessible path/lane
在检票口或结算口等处为方便乘轮椅者设置的通道。
2.0.11无障碍楼梯accessible stairway
在楼梯形式、宽度、踏步、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及视觉障碍者使用的楼梯。
2.0.12无障碍电梯wheelchair accessible elevator
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2.0.13升降平台wheelchair platform lift and stair lift
方便乘轮椅者进行垂直或斜向通行的设施。
2.0.14安全抓杆grab bar
在无障碍厕位、厕所、浴间内,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移动和支撑的一种设施。
2.0.15无障碍厕位water closet compartment for wheelchair users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且方便行动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带隔间的厕位。
2.0.16无障碍厕所individual washroom for wheelchair users
出入口、室内空间及地面材质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且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无性别厕所。
2.0.17无障碍洗手盆accessible wash basin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洗手盆。
2.0.18无障碍小便器accessible urinal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小便器。
2.0.19无障碍盆浴间accessible bathtub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盆浴间。
2.0.20无障碍淋浴间accessible shower stall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淋浴间。
2.0.21浴间坐台shower seat
洗浴时使用的固定坐台或活动坐板。
2.0.22无障碍客房accessible guest room
出入口、通道、通信、家具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动的客房。
2.0.23无障碍住房accessible housing
出入口、通道、通信、家具、厨房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动的住房。
2.0.2轮椅席位wheelchair accessible seat
在观众厅、报告厅、阅览室及教室等设有固定席位的场所内,供乘轮椅者使用的位置。
2.0.25陪护席位
seats for accompanying persons
设置于轮椅席位附近,方便陪伴者照顾乘轮椅者使用的席位。
2.0.26安全阻挡措施edge protection
控制轮椅小轮和拐杖不会侧向滑出坡道、踏步以及平台边界的设施。
2.0.27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accessible vehicle parking lot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机动车停车位。
2.0.28盲文地图braille map
供视觉障碍者用手触摸的有立体感的位置图或平面图及盲文说明。
2.0.29盲文站牌bus-stop braille board
采用盲文标识,告知视觉障碍者公交候车站的站名、公交车线路和终点站名等的车站站牌。
2.0.30盲文铭牌braille signboard
安装在无障碍设施上或设施附近固定部位上,采用盲文标识以告知信息的铭牌。
2.0.31过街音响提示装置audible pedestrian signals for street crossing
通过语音提示系统引导视觉障碍者安全通行的音响装置。
2.0.32语音提示站台bus station with intelligent voice prompts
设有为视觉障碍者提供乘坐或换乘公共交通相关信息的语音提示系统的站台。
2.0.33信息无㎡碍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通过相关技术的运用,确保人们在不同条件下都能够平等地、方便地获取和利用信息。
2.0.34低位服务设施low height service facilities
为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而设置的高度适当的服务设施。
2.0.35母婴室mother and baby room
设有婴儿打理台、水池、座椅等设施,为母亲提供的给婴儿换尿布、喂奶或临时休息使用的房间。
2.0.36安全警示线safety warning line
用于界定和划分危险区域,向人们传递某种注意或警告的信息,以避免人身伤害的提示线。
3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3.1缘石坡道
3.1.1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
2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应大于10mm;
3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3.1.2缘石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2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1:12。
3.1.3缘石坡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2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
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1.50m。
(略)
4城市道路
4.1实施范围
4.1.1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
1城市各级道路:
2城镇主要道路;
3步行街;
4旅游景点、城市景观带的周边道路。
4.1.2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立体交叉中人行系统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施应沿行人通行路径布置。
4.1.3人行系统中的无障碍设计主要包括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道、公交车站。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