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 术语标准 GBJ126-89 健标 1989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J125-89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89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设计 基本术语标准》的通知 (89)建标字第63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2)建设字20号文和国家计委计综[1984]3 05号文通知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给水排 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J1 25一89,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 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六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2)建设字第20号文和国家计委计综【1 984]305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曾以多种方式多次在全国有关专业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 并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风进行了几次补充、修改和删节工作,最后由我委会同 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收录的术语基本上为七本国家标准给排水专业设计规范中出现的给 水排水专业常用术语。
这七本国家标准为: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工业用水软化 除盐设计规范,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室 外排水设计规范,电镀排水设计规范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本标准共分总则、通用术语、室外给水术语、工业用水软化除盐术语、工 业循环水冷却术语、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术语、室外排水术语、电镀排水术语 和建筑给水排水术语等九章。
本标准力求使术语科学地反映它的本质特征,并 能为大众普遍接受。
术语的定义尽量采用现代的概念,以说明术语在给水排水 范畴内的主要意义。
与术语对应的英文术语属推荐使用。
在给水排水领域中,编制这类国家标准尚属首次,缺乏经验,难免有不足 之处。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随时将有关的问题和意见寄给上海市政工 程设计院(上海市国康路3号),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通用术语 第三章室外给水术语 第四章工业用水软化除盐术语 第五章工业循环水冷却术语 第六章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术语 第七章室外排水术语 第八章电镀排水术语 第九章建筑给水排水术语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