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7.140 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Indoor decoratingandrefurbishingmaterials- Limitofharmful substances ofwood basedfurniture 2001-12-10发布 200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573
GB18584-2001 前 言 本标准中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 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负贵起草单位: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学研 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天坛股份有限公司天坛家具分公司、北京居然城装饰发展有限公司、深 圳市大富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顺德市美化家私制造有限公司、顺德市华隆涂料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彬渊、刘曜国、罗斯、余争荣、古鸣、张增魁、汪林朋、何循证、陈伟恒、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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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682-1992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1SO3696:1987) 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棕分光光度法(idtISO3856-1:1984) 子吸收光谱法和极谱法(idtISO3856-4:1984) 总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ISO3856-6:1984) 可稀释漆的液体部分的汞含量的测定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1SO3856-7:1984) GB/T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甲醛释放量 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GB/T17657-1999中4.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 量. 3.2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T9758-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幅、铬、录重金属 的含量。
4要求 本家具产品应符合表1规定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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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584-2001 表1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 目 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 ≤1.5 mg/1, 可溶性舒 重金属含量(限色漆) 可溶性铺 ≤75 mg/kg 可溶性格 可溶性汞 60 5试验方法 5.1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5.1.1原理 利用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基于下面两个步骤: 第一步:收集甲醛:在干燥器底部放置盛有燕馏水的结晶显,在其上方固定的金属支架上放置试 件,释放出的甲醛被蒸罐水吸收,作为试样溶液。
第二步:测定甲醛浓度:用分光光度计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由预先绘制的标准曲线求得甲醛 的浓度, 5.1.2仪器 5.1.2.1金属支架。
5.1.2.2水槽。
5.1.2.3分光光度计。
5.1.2.4天平 感量0.01g; 感量0.0001g。
5.1.2.5玻璃器Ⅲ 碘价瓶:500mL; 单标线移液管:0.1mL,2.0mL,25mL,50mL,100ml; 棕色酸式滴定管:50mL; 棕色碱式滴定管:50mL; 量筒:10mL,50 mL,100mL,250mL,500 mL; 干燥器:直径240mm,容积(9~11)L; 表面Ⅲ:直径为(120~150)mm; 白色容量瓶:100mL,1000mL,2000mL; 棕色容量瓶:1000mL; 带塞三角烧瓶:50mL,100ml: 烧杯:100mL,250mL,500mL,1000mL; 棕色细口瓶:1000mL; 滴瓶:60mL; 玻璃研体:直径(100~120)mm; 结晶盟:直径120mm,高度60mm; 5.1.2.6小口塑料瓶:500mL.1000ml。
5.1.3试剂 576
GB 18584-2001 -碘化钾(KI):分析纯; 一重铬酸钾(KCrO):优级纯; 硫代硫酸钠(NaSO5HO):分析纯; -碘化汞(Hgl):分析纯; 一无水碳酸钠(NaCO):分析纯; 盐酸(H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