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prinkler systems GB50084-201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7北京
内容摘抄:
1 总 则
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或建筑内场所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用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 systems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close-type sprinkler system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
open-type sprinkler system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湿式系统wet pipe sprinkler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1.5 干式系统dry pipe sprinkler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2.1.6 预作用系统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
2.1.7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recycling preaction sprinkler system
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
2.1.8雨淋系统deluge sprinkler system
由开式洒水喷头、雨淋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组和启动消防水泵,用于灭火的开式系统。
2.1.9水幕系统drencher sprinkler system
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的开式系统。
2.1.10防火分隔水幕fire compartment drencher sprinkler system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系统。
2.1.11 防护冷却水幕 coling protection drencher sprinkler system
由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幕系统。
2.1.12防护冷却系统
cooling protection sprinkler system
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
2.1.13作用面积operation area of sprinkler system
一次火灾中系统按喷水强度保护的最大面积。
2.1.14 响应时间指数 response time index(RTI)
闭式洒水喷头的热敏性能指标。
2.1.15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fast response sprinkler
响应时间指数RTI≤50(m·s)9.5的闭式洒水喷头。
2.1.16特殊响应洒水喷头special response sprinkler
响应时间指数50<RTI≤80(m·s)°5的闭式洒水喷头。
2.1.17标准响应洒水喷头
standard response sprinkler
响应时间指数80<RTI≤350(m·s)°.5的闭式洒水喷头。
2.1.18 一只喷头的保护面积
protection area of the sprinkler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相邻洒水喷头的距离与相邻配水支管之间距离的乘积。
2.1.19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standard coverage sprinkler
流量系数K≥80,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20m²的直立型、下垂型洒水喷头及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18m²的边墙型洒水喷头。
2.1.20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extended coverage(EC)sprinkler
流量系数K≥80,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大于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保护面积,且不超过36m²的洒水喷头,包括直立型、下垂型和边墙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2.1.21 标准流量酒水喷头
standard orifice sprinkler
流量系数K=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2.1.22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arly suppression fastresponse(ESFR)sprinkler
流量系数K≥161,响应时间指数RTI≤28±8(m·s)5,用于保护堆垛与高架仓库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2.1.23 特殊应用喷头
specific application sprinkler
流量系数K≥161,具有较大水滴粒径,在通过标准试验验证后,可用于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以及仓库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包括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2.1.24 家用喷头
residential sprinkler
适用于住宅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一种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2.1.25配水干管
feed mains
报警阀后向配水管供水的管道。
2.1.26 配水管
cross mains
向配水支管供水的管道。
2.1.27 配水支管
branch lines
直接或通过短立管向洒水喷头供水的管道。
2.1.28 配水管道
system pipes
配水干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总称。
2.1.29短立管sprig
连接洒水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2.1.30 消防洒水软管
flexible sprinkler hose fittings
连接洒水喷头与配水管道的挠性金属软管及洒水喷头调整固定装置。
2.1.31 信号阀
signal valve
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2.2符 号
a——喷头与障碍物的水平距离;
b——喷头溅水盘与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c——障碍物横截面的一个边长;C₁——海澄—威廉系数;d——管道外径;
d₂——节流管的计算内径;d;——管道的计算内径;dx——减压孔板的孔口直径;e——障碍物横截面的另一个边长;
f——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的垂直间距;g——重力加速度;
H——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
H₀——从城市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城市管网的最低水压;H₄——节流管的水头损失;Hx——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h——最大净空高度;h₄——最大储物高度;
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K——喷头流量系数;
L——节流管的长度;
n——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的洒水喷头数;
P——喷头工作压力;
P₀——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P₀——系统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Q——系统设计流量;q——喷头流量;
q₁——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qe——管道设计流量;S——喷头间距;
S₁——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Sw——喷头溅水盘与背墙的距离;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V₃——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
Ve——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Z——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
ζ——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ξ——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Ⅱ级)、严重危险级(I级、Ⅱ级)和仓库危险级(I级、Ⅱ级、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洒水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设置场所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分类。
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4 系统基本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3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式洒水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
2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洒水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根据其类型由火灾探测器、闭式洒水喷头作为探测元件,报警后自动启动;
3作用面积内开放的洒水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喷水强度持续喷水;4 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4.2 系统选型
4.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建筑特征、环境条件和火灾特点等选择相应的开式或闭式系统。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2.2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3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