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DBJ03-27-2017 批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内蒙古建筑科学研究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工业大学 实行日期:2017年06月01日 中國建材工垃出板社 2017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内建设[2017]202号 关于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内蒙古建筑科学研究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共 同修编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完成.经组织专家 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为DBJ03-27-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066-2017 自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3.2.6、3.3.7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设节能设计标准》编号为DBJ03-27- 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066-201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内蒙古建筑科学研究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出版发行. 2017年5月2日 -3-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节约能源的政策,有效控制公共建筑的使用 能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修编自治区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编<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编制任务的通知》(内建设[2016]92号)的要求,由内蒙古建 筑科学研究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等单位共同修编本标 准. 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深入研究了国家颁布的《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内蒙古《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03-27-2011 结合内蒙古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实际需求,吸收借 鉴北方省份编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地方标准的一些成果,在认真分 析研究我区公共建筑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工程 经验,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完成修订工作. 本标准共包含7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建筑 与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和可再生能源 应用.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有 关意见和建议给主编单位,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内蒙古建筑科学研究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工业大学 参编单位:内蒙古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内蒙古工大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鸿盛房屋节能体系研发中心 内蒙古万维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科技大学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