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20 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287.1-2014 代替 GB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 1: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equipment 2014-07-24发布 201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14287.1-2014 目 次 前言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要求 5试验 6检验规则 7标志“
GB 14287.1-2014 前言 GB14287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一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本部分为GB1428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4287.1-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GB14287.1 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监控设备接收和显示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值的要求(见4.3.4); 增加了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见4.6); 增加了泄漏电流试验(见5.8); 增加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见5.10); 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见5.11); 一增加了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见5.12); 一增加了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见5.13); 增加了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见5.14): 增加了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见5.15); 增加了电源瞬变试验(见5.16): 增加了电压波动试验(见5.17); 增加了碰撞试验(见5.19); 取消了高温(运行)试验(见2005年版的5.7)。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斯沃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智恒电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申泰电 器系统有限公司、三科电器有限公司、福建俊豪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颖踪、宋立丹、全瑞涛、陈振云、丁宏军、杨波、孙珍慧、邸曼、栾军、张宏宇、 罗晖、胡少英、陈玉、曹志坚、许治恒。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287-1993; GB 14287.1-2005。
GB 14287.1-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范围 GB1428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腾变脉冲群抗抗度试验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抗抗抗度 GB23757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eleetrical firemonitoringsystem 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 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equipment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 录、保存并传送报警信息的装置。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electricalfiremonitoringdetector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故障电弧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和由于电气故障引起的烟 雾变化及可能引起电气火灾的静电、绝缘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GB 142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