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无水印 15MR101 城市道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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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城市道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
图集号:15MR101(替代05MR101)
统一编号:GJBT-1373
实行日期:2016年1月1日
组织编制: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主编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文号:建质函[2015]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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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依据
本图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4]1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2设计依据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修订版)
其他城市道路相关设计规范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3编制目的
遵照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制图标准的要求,采取图文并茂、以图为主的形式,对有关深度规定和制图标准予以细化和图样化,为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一种示范图式,以利于做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
4适用范围
4.1本图集提供的图纸内容、表示深度和绘制方法适用于我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工程的设计。居住区道路可参照本图集使用。
4.2本图集所选工程实例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参数,不得作为其他工程的依据。
4.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制图,除参照本图集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5图集内容
5.1在《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的基础上,提出城市道路工程图纸绘制说明,给出其图面绘制的示例,并以此进行本图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深度图样设计。
5.2本图集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图样和施工图设计图样。
5.2.1道路初步设计图样包括封面、目录、工程地理位置图、效果图、平面总体设计图、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典型横断面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特殊路基设计图、交叉口设计图、道路附属工程(挡土墙、涵洞、无障碍设施)设计图、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图和桥型布置图等,供设计人员参考使用。
5.2.2道路施工图设计图样包括封面、目录、平面总体设计图、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交叉口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道路附属工程(挡土墙、涵洞、路缘石、无障碍设施)设计图和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图等,供设计人员参考使用。
6封面、扉页的编制
6.1城市道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封面宜采用A3图幅。封面绘制内容如下(自上而下):
工程名称
道路设计的路段区间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
工程编号(年份-专业代号D-项目序号)
图册号(只有一册时,省略)
设计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时间
6.2扉页宜采用A3图幅。
7设计说明书的编制
7.1初步设计说明书的内容
7.1.1概述
1)任务依据:简述委托方及委托内容。
2)设计标准:简述道路性质、等级、设计车速。
3)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地点、范围、主要控制点、相交道路河道、铁路及主要建筑物、主要市政管线等情况、建设期限、分期修建计划。
4)项目研究过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1.2功能定位
1)规划情况: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规划背景,包括项目区域的城市总体规划背景及现状;项目区域的路网规划和其他交通专项规划等,
2)交通量预测:现状交通量及技术评价(交通流量、车辆组成、路口与道路饱和度、非机动车流量、公交线路及站位分布等)、远期交通流量流向的分析和设计小时交通量的确定。
3)项目功能定位:着重阐明设计道路在规划路网中的性质、功能,包括规划横断面、主要交叉口的规划定位等、竖向规划和市政基础设计定位(可省略)。
4)工程建设意义:简述工程建设项目对周边路网的影响、提高服务水平的程度和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
7.1.3建设条件
1)沿线自然地理概况: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如地形地貌、气温、降雨、日照、蒸发量、主导风向风速、冻深、区域地质稳定性评价和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等。
2)工程地质条件:简述沿线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交通设施现状与规划:简述沿线道路、公交、轨道交通等城市交通现状设施。
说明现有道路情况,包括路基宽度、路面结构类型及强度、排水方式、路面评价及沿线行道树树种、树干直径等;公交及轨道线路、站点布置等;说明拟建及相交道路、公交和轨道交通线路、站点等交通设施规划情况,
4)沿线环境敏感区(点)分布及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包括自然生态、水资源、动植物、文物等保护区(点)、重要公共建筑物、重要设施、矿产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
5)项目区域内铁路、水运、航空和管道等运输方式对项目的影响。
6)沿线市政管线的现状与规划。
7)各项(地质、地震、环保、水保等)专项评价、评估结论及对项目的影响(可省略)
8)有关部门对重大问题的意见、沿线居民的要求或建议,
9)其他。
7.1.4工程设计
1)设计原则:包括道路位置、线位走向等平面控制、竖向设计、横断面布置原则;现状与新建地上、地下杆管线与设计断面间的平面与高程的配合原则;道路专业与其他相关专业的配合、协调原则;旧路利用原则;节能、节地、环保的设计原则。
2)设计依据:设计所果用的标准、规范、规则、指引、指南等和设计执行的相关批复意见等,
3)技术标准和设计技术指标:道路等级、设计车速、荷载等级、净空、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等技术指标。
4)平面和纵断面设计:平面设计说明道路设计范围、红线、中线定位等控制因素,各交通系统(机动车系统、非机动车系统、人行系统和公交系统等)设施的布置和平面尺寸;纵断设计应说明河道、铁路、杆管线和交叉口等主要竖向控制高程;需要进行深化论证的应给出方案比选。
5)横断面设计:设计横断面布置形式,宽度和断面组合的确定与规划横断面、现状横断面(改扩建道路)的关系。
6)交叉口设计:筒述规划概况,包括相交道路的性质、功能、与本项目交叉路口的功能定位,着重阐明主要交叉口渠化处理方式和选用立交的选型依据;沿线各种交叉设置方式方案比选,实施方案路口(含平交、立交)交通流量、流向分析、交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原则和各部分的基本尺寸、主要设计参数。
7)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包括路基水文及土质、路基强度设计,路面结构类型及设计路面厚度的确定,结构组合、材料选择,包括荷载标准、计算方式、计算参数;旧路利用设计,较大规模的地基处理等情况。
8)道路附属工程设计:包括挡土墙、台阶、护坡、公交停靠站和无障碍等设施
9)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包括标志、标线和防护等设施。
10)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包括监控、通信、信号灯和智能交通等设施。
11)桥梁、隧道及涵洞设计:包括立交桥梁、过河桥、隧道、大型涵洞和过街设施等(参照相关专业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2)道路排水工程:确定排水设计频率、选择排水方式,复杂工程应进行方案比选,如有雨水泵站,应确定泵站位置、形式和构筑物标准(参照相关专业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3)道路照明工程:确定功能性照明的设计标准、电源负荷等级、电源及供电方式、照明光源及照明方式、路灯控制方式及节能措施等。道路景观照明另行委托设计。
14)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确定道路分隔带、行道树及立交桥区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包括树木种类、间距和规格。特殊的道路景观另行委托设计
15)沿线环境保护设施。
16)原近期结合实施方案。
17)新技术应用情况及下阶段需要进行的试验研究项目.
18)设计配合及存在问题与建议
7.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的内容
7.2.1初步设计批复等依据文件。
7.2.2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如有改变初步设计的内容时需说明,改变部分的内容、原因和依据
7.2.3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验收标准。
7.2.4设计概要
1)工程范围、工程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及施工标段划分情况
2)平、纵线形设计,
3)横断面设计,说明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配合关系。
4)路基设计及边沟、边坡特殊设计
5)路面结构设计,包括设计标准、设计弯沉值、结构组合形式及采取的技术措施
(包括主、辅路及人行步道)。
6)附属工程设计,包括挡土墙、缘石无障碍和涵洞设计,
7)雨水排水工程设计,包括雨水口布置及道路路面排水措施。
8)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9)交通管理设施设计,
10)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11)照明工程设计
1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等情况。
13)其他设计情况及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7.2.5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和迁移障碍物等。
2)管线升降、挪移、加固、预埋和其他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
3)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
4)重要或有危险性的现况地下管线(电力、电信、燃气管线等应有准确位置和高程)、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
5)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8道路地理位置图、平面总体设计图的绘制
8.1工程地理位置图
8.1.1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工程地理位置图。
8.1.2工程地理位置图应表示出道路工程在地区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构筑物的概略位置,
8.1.3工程地理位置图应标注设计道路的起点桩号和终点桩号,
8.1.4视路线长短及复杂程度适当选取绘图比例,推荐采用1:10000~1:50000。
8.1.5工程地理位置中规划道路(未建)应采用细虚线,已有道路、设计道路应采用细实线,并且设计道路沿中线绘制加粗实线。
8.1.6应在工程地理位置的右上角标注指北针。
8.2平面总体设计图
8.2.1平面总体设计图应反映出设计道路(或立交)在城市路网中的位置,沿线规划布局和现状,重要建筑物、单位、文物古迹、立交、桥梁、隧道及主要相交道路和附近道路系统。
8.2.2绘图比例推荐采用1:2000~1:10000.
9平面设计图的绘制
9.1初步设计阶段的绘制内容包括:规划道路中线位置,红线宽度、规划道路宽度、道路施工中线、主要部位的平面位置和尺寸,拆迁房屋征地范围,桥梁、立交平面布置,相交的主要道路规划中线、红线宽度、道路宽度,过街设施(含天桥和地道)及公交车站等设施,主要杆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等。
9.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绘制内容包括:道路规划中线和施工中线坐标、平曲线要素表、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肩)及道路各部分尺寸、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位置与尺寸,道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建筑进出口的处理方式,桥隧、立交的平面布置与尺寸,各种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与尺寸,拆迁房屋、挪移杆线、征地范围等。
9.3绘图比例:初步设计阶段1:500~1:2000(立交1:500~1:1000),施工图设计阶段1:500~1:1000.
9.4图线的规定
9.4.1道路中心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
9.4.2征地界线应采用中粗点划线表示。
9.4.3规划红线应采用粗双点划线表示。
9.4.4导线、边坡线、边沟线、切线、引出线、原有道路边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9.4.5路基边缘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
9.4.6中央分隔带边缘线、人行道边缘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9.4.7原有管线采用细实线表示,设计管线采用粗实线表示,规划管线采用虚线表示。
9.5数字精度的规定[单位以米(m)计]
9.5.1桩号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9.5.2坐标一般保留三位小数。
9.5.3高程一般保留二位小数或三位小数。
9.5.4宽度尺寸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9.5.5曲线参数一般保留三位小数。
9.6标注的规定
9.6.1测量图标注的规定
1)平面测量图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的规定绘制。
2)绘制坐标方格网,控制道路中心线的坐标,起伏大的地形、丘陵、山区绘制等高线。
3)平面测量图应有指北针。图面的绘制方向,一般为自下向上或自左向右。
4)应测注如下现状高程:沿街有出入口的楼房建筑的散水或室内地坪高程、院落大门处及院内具有代表性的高程、在图幅内相交道路每隔20~40m距离的高程等。红线外30m及相交道路100m以内地形地物宜加密详测。
5)测量图应提供临时水准点的高程及位置,按设计要求绘制中线桩号和交点桩号,并配合设计给出平曲线桩号、几何元素和道路平面线位图表资料。
6)测量图应满足设计提出的标记管线高程、古树位置等要求
9.6.2设计图的标注规定
1)标明道路及各相交道路的名称。
2)在道路中心线对应桩号法线方向适当位置标注直缓点(ZH)、缓圆点(HY)、圆曲线中点(QZ)、圆缓点(YH)、缓直点(HZ)的名称和对应桩号,
3)与城市道路相交的生活区支路交叉口、街坊路口,应标注出施工范围,控制标高或路面随坡长度及坡度。
4)设计线型推荐采用本图集“制图的一般规定”常用线型,在适当位置标注平面实体特征线说明。
5)标注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和渐变段的长度。
6)立交的匝道分叉点、超高变化处和路面宽度变化处等应绘制节点设计大样图。
7)应标注降低立缘石的长度,有分隔带的道路,应标注每段分隔带起、终点的控制桩号及分隔带圆头半径。
8)道路桩号、尺寸和文字等标注应符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的规定。里程桩号的标注应在道路中线上从路线起点至终点,按从小到大,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
10纵断面设计图的绘制
10.1初步设计阶段的绘制内容包括:道路高程控制点及初步确定纵断线形及相应参数,立交主要部位的高程,新建桥梁、隧道、主要附属构筑物和重要交叉管线位置及高程,立交应包括相交道路和匝道初步确定的纵断,如设有辅路或非机动车道应一并考虑。
10.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绘制内容包括:设计路面高程,交叉道路、新建桥隧中线位置及高程,边沟纵断设计线、坡度及变坡点高程,有关交叉管线位置、尺寸及高程,竖曲线及其参数等,立交设计应绘制匝道纵断面设计图。
10.3绘图比例
10.3.1初步设计阶段:纵向1:50~1:200,横向1:500~1:2000.
10.3.2施工图设计阶段:纵向1:50~1:100,横向1:500~1:1000.
10.4图线规定
10.4.1道路设计线采用粗实线表示。
10.4.2原地面线采用细实线表示。
10.4.3变坡点切线采用细虚线表示。
10.4.4桥梁结构部分纵断面设计线采用加粗粗实线表示,
10.4.5地下水位线采用细双点划线及水位符号表示,地下水位测点可仅用水位符号表示。
10.5图面布置规定
10.5.1道路设计线、原地面线等应布置在图幅上部。
10.5.2测设数据表应布置在图幅下部。
10.5.3高程标尺应布置在测设数据表的上方左侧。
10.6数字精度的规定[标注单位以米(m)计]
10.6.1桩号栏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10.6.2坡度/距离栏:坡度一般保留三位小数,距离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10.6.3标高、填挖栏一般保留二位小数或三位小数。
10.6.4直线及平曲线栏一般保留三位小数。
10.6.5超高栏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10.7纵断面图标注的规定
10.7.1纵断桩距宜为20m,最大不超过50m。地形突变或存在构筑物处等应加密详测。
10.7.2设计上层道路(匝道)构造物、低位道路(匝道)构造物宜采用图例表示,并给出其设计路面的标高,图例的长度依比例为构造物顶部全宽。
10.7.3沿线横向交叉口、构造物,可在道路设计线的上方用竖直引出线标注。竖直引出线应对准构造物或交叉口的中心位置,线左侧标注桩号,水平线上方标注构造物名称、规格和交叉口名称等
10.7.4应标注工程起、终点位置;立交还应标注匝道端部位置
10.7.5沿线道路上有永久构筑物时,应在最小净空位置标注其最小控制高度。
10.7.6竖曲线的切点、中点应加注设计高程及其桩号,竖曲线范围内桩间距不大于10m。
10.7.7立交纵断设计,应在图纸适当位置用细实线绘制平面线形示意图,并用中粗实线表示该(匝道)纵断的位置及名称。
10.7.8标注桥梁结构、挡土墙结构的长度。
10.7.9应标注图纸的必要设计说明。
10.7.10纵断面测设数据表,自上而下的排列顺序宜为:
1)地质概况。内容为地下水位、土名、特殊土分布等。
2)锯齿形偏沟设计。包括坡度与距离栏和高程栏。无偏沟设计时,不列此栏,
3)坡度与距离。此栏也可在设计线上表示。内容应有坡度、该坡度的距离,变坡点竖曲线顶点的标高。
4)竖曲线。此栏也可在设计线上方表示。竖直细实线应对准变坡点所在桩号,线左侧标注桩号,线右侧标注变坡点高程。水平细实线两端应对准设计竖曲线的起、终点。应标注出竖曲线要素(半径R、切线长T、外距E)的数值。
5)路中填高、路中挖深。此栏可分为两行,也可一行,设在一行时,填方为“+”,挖方为“-”。
6)设计高程。
7)原地面高程,
8)里程桩号。
9)直线及平曲线。平面直线段宜用水平中实线在栏中间表示,曲线段用凹、凸折线表示道路的左、右转弯。折点位置与平曲线的起、终点和缓圆、圆缓点相对应。在曲线的一侧标注交点编号、桩号、偏角、半径和曲线长。
11典型横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的绘制
11.1典型横断面设计图
11.1.1典型横断面设计图在初步设计阶段绘制内容包括:规划横断面图、设计横断面图、现状横断面图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现况或规划地上、地下杆线位置、两侧重要建筑.
11.1.2绘图比例:1:100~1:200.
11.1.3标注的规定
1)注明道路横断面两侧的方向。
2)注明路面的宽度尺寸。标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带等字样。
3)用设计标高符号“口”表示设计标高位置。
4)标注车行道及人行道的设计横坡度。
5)标明原有地下管线和本次同期修建的地下管线的横断布置位置。
11.2横断面设计图
11.2.1横断面设计图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绘制内容包括:规划横断面图、设计横断面图(不同路段和立交各部)、现状横断面图及相互关系,大填大挖方路基设计,地上杆、地下管线位置,特殊横断面及边沟设计、路拱曲线大样图等
11.2.2绘图比例:1:100~1:200。
11.2.3路拱大样图施工图设计阶段绘制内容包括:在直角坐标系上,标出路拱曲线及各曲线控制点的竖标和水平控制距离;采用的路拱(平均)坡度,并标注在其使用范围上。
1)图线规定:路拱曲线用粗实线,其他用细实线。
2)数字精度的规定:竖标精确到毫米(mm)。横距精确到厘米(cm)。
3)标注的规定
①完全依据公式计算的路拱曲线宜给出采用的计算公式及相关参数。
②道路工程具有多个路拱曲线时,应分别注明路段位置。
11.2.4土方计算表内容
1)应列出桩号、填方断面积、挖方断面积、填方量、挖方量、土质分类等。
2)合计:总填方量、总挖方量。
11.2.5图线规定
1)路面线、路肩线、边坡线和护坡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
2)原地面线采用细实线表示,
3)设计道路中心线采用细点划线表示。
11.2.6图面布置规定:同一张图纸的施工横断面,应按桩号的顺序,由下向上排列;
当图面布置两列时,从图纸的左下方开始,先左边一列,再右边一列。
11.2.7数字精度的规定(标注单位以米计)
1)桩号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2)标高一般保留二位或三位小数。
3)填方、挖方面积一般保留二位或三位小数。
11.2.8标注的规定
1)测量提供的横断面原地面高程等,在道路土方横断面设计图中应明确标注。旧路大修补强工程测量时,横断宜加密布点,布点间距为3~5m。
2)桩号应标注在该土方横断面图样的下方。在图样的下方或右边应标注路中心填高、路中心挖深、填方和挖方的断面积。
3)字符含义:Hw-路中心挖深;Ht-路中心填高;
Aw-挖方断面积;At-填方断面积。
12路面结构设计图的绘制
12.1初步设计阶段的绘制内容包括:路面结构材料与厚度,及路面边部结构大样图12.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绘制内容包括:路面结构组合大样,构造大样及分块大样,特殊路段路面结构大样等。
12.3图线规定
12.3.1路面线、路肩线、边坡线和护坡线均应采用粗实线表示。
12.3.2路面厚度应采用中粗实线表示。
12.3.3原有地面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
12.3.4设计或原有道路中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
12.3.5规划道路中线应采用细双点划线表示,规划红线应采用粗双点划线表示12.4结构图示按材料图例绘制。结构厚度竖向比例宜采用1:10~1:20.
12.5数字精度的规定:结构厚度一般以厘米(cm)计,保留一位小数
12.6标注的规定
12.6.1应具体标注路面的面层、基层、垫层等材料、配比(级配)和设计厚度。
12.6.2绘制旧路补强结构大样图时,应给出不同补强厚度情况下的材料组合要求。
13
交叉口设计图的绘制
13.1初步设计阶段的绘制内容包括:主要尺寸、形式布置、公交车站、过街设施和渠化设计图。
13.2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示出平面各部分详细尺寸、设计等高线及方格点高程,机动车车站和停车场位置,中央岛、方向岛、绿化雨水口和各种管线、交通设施(附属用房、照明灯杆、护栏、标志牌等)的位置和尺寸,人行道铺装范围和路面结构(示出新建、加固、创除的范围),拆迁、征地范围,立交相应的服务设施等。
13.3绘图比例1:200~1:500
13.4图线的规定
13.4.1中心线、红线和路面边线同平面设计图。
13.4.2标高计算线、网格线和等高线采用细实线。
13.5数字精度的规定[单位以米(m)计]
13.5.1桩号一般保留二位小数。
13.5.2标高一般保留二位小数或三位小数。
13.6标注的规定
13.6.1用网格线表示的平交路口,高程数值宜标注在网格交点上;用等分法或圆心法表示的平交路口,高程数值宜标注在等分点处;水泥混凝土的分缝即为网格法的网格,高程数值应标注在板角处。
13.6.2交叉口设计高程整数值相同时,可省略整数部分,小数点前可不加0,小数点不可省略,高程整数值应在图中说明。
13.6.3路面宽度小于13m的交叉口设计可以简化,在平面设计图中用设计高程加“口”,标注该路口路面的控制点高程。
13.6.4在适当位置标注指北针。
13.6.5沥青路面的网格一般用5×5m;用等分法或圆心法绘制时,自交点沿各方向的路脊线等份数和计算线等份数均不小于3.
13.6.6图纸必要的设计说明标在图纸右下角。
14其他
14.1本图集的编制按A3图幅绘制,道路工程设计以A3和A3加长图幅为主。
14.2本图集主要表达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的绘制方法和内容深度,对工程表达方法类似的部分图纸做了省略,但编制实际工程的设计文件时应齐全完整。
14.3有关城市道路的立体交叉、无障碍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路缘石和人行道铺砌等施工图设计,另见相关的图集。
14.4未尽事宜,按现行现行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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