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JGJ107-2010 P 备案号J986-2010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splicing of steel reinforcing bars 2010-02-10发布 2010-10-01实施
1 总则
1.0.1 为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使用钢筋机械连接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与一般构筑物中各类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以下简称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
1.0.3用于机械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规定。1.0.4 钢筋机械连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钢筋机械连接rebar mechanical splicing通过钢筋与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2.1.2 接头抗拉强度tensile strength of splice
接头试件在拉伸试验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大拉应力值,
2.1.3 接头残余变形residual deformation of splice
接头试件按规定的加载制度加载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所测得的变形。
2.1.4 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总伸长率totalelongation of splicesample at maximum tensile force
接头试件在最大力下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总伸长率。2.1.5 机械连接接头长度 lengthofmechanical splice接头连接件长度加连接件两端钢筋横截面变化区段的长度
2.1.6 丝头threaded sector
钢筋端部的螺纹区段。
3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3.0.1接头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及变形性能的要求,
3.0.2 接头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0倍。3.0.3 接头应根据其性能等级和应用场合,对单向拉伸性能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复拉压、抗疲劳等各项性能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3.0.4 接头应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个性能等级:
I级 接头抗拉强度等于被连接钢筋的实际拉断强度或不小于1.10 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Ⅱ级 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Ⅲ级 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25倍,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3.0.5 I级、亚级、亚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必须符合表3.0.5的规定。
表3.0.5 接头的抗拉强度
4 接头的应用
结构设计图纸中应列出设计选用的钢筋接头等级和应用4.0.1部位。接头等级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延性要求高的部位应优先选用Ⅱ级接头。当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必须实施100%钢筋接头的连接时,应采用I级接头。
2 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亚级接头。
4.0.2 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4.0.3 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35d计算。在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以下简称接头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在同一连接区段内亚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25%,Ⅱ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I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除本规程第4.0.3条第2款所列情况外可不受限制。
2 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Ⅱ级接头或I级接头,且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 50%。
3 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