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447-2008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Arc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laboratory animal facility 2008-08-13发布 2008-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置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Architecturaland technical codefor laboratory animalfacility GB50447-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检 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 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规定了实验动 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 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 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 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 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 必要的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 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 将意见和建议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 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传真84283555、 ;电子邮件:qqwang@,iac99@sina),以供 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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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秦川李根平 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 曾宇王荣田克恭田小虎 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 5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分类和技术指标 5 3.1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 5 3.2实验动物设施的环境指标 5 4建筑和结构 9 4.1选址和总平面 9 4.2 建筑布局 6 4.3 建筑构造 10 4.4结构要求 12 5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 13 5.1-般规定 13 5.2送风系统 13 5.3排风系统 14 5.4 气流组织 15 5.5 部件与材料 15 6 6给水排水 16 6.1给水 16 6.2排水 16 7电气和自控 17 7.1配电 17 7.2照明 17 7.3自控 17 8 消防. 19 9 施工要求 2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