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新12S1 卫生设备工程图集.pdf
附件大小:33.87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标准图集
分享会员:匿名用户
分享时间:2018-10-13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2012系列设备(给排水)标准设计图集
卫生设备工程
图集号:新12S1
统一编号:DBJT-27-125-12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文号:新建标[2013]8号
组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
编制单位: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行日期:2013年8月1日
1编制依据
1.1本图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的通知”(新建标函[2011]27号)文进行编制。
1.2编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
新型建筑给水排水管道材料设计、安装的标准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册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内的卫生设备安装。但应用在下列工程时,还应执行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和规定:
2,1地震、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士等地区的建筑物;
2,2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
3材料
3.1本册图集除选用国家标准《卫生陶瓷》(GB6952)的卫生器具规格外,还选用了国内外部分新颖、优质的卫生陶瓷产品,其规格尺寸见各图。
3.2管材选用应配合国家推广应用化学建材的政策,根据国家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规程或工程设计要求由设计选用塑料管、金属管或复合管。各种新型建筑给水排水管材、管件的性能、选用及安装要求详见本图集有关内容。
4施工安装要求
4.1本册图集所选用的卫生设备、给水管道、管件等工作水压均不大于0.6MPa。本册图集中卫生器具上所配备的水龙头除注明名称者外,均为建设部指定的节水型产品,地漏及存水弯的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大便器冲洗水箱的水量不大于6L。
4.2按本图集安装的浴盆均应控制浴盆上口至地面的高度不大于480m,如选用浴盆高度尺寸过大,应与建筑专业配合采取卫生间楼板局部降低或浴盆外侧加砌踏步,墙上设置扶手等防跌滑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4.3本图集卫生设备及管道安装均以传统承重墙体进行设计,如墙体为其他新型材料时,设计应与建筑专业配合,在墙体内设置固定卫生洁具的预埋件和嵌墙暗敷管道的技术措施,并需根据当地情况采取保温防结露措施。
4.4嵌入墙内的楔形木砖,均需经热沥青浸煮处理
4.5本册图集所列的池类和槽类的有关土建施工详图,卫生设备、管道安装场所的楼(地)面、墙面防水做法,见本系列图集《公用卫生间、盥洗室及洗池》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