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151-2015 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代替JG/T151-2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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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151-2015 代替JG/T151一2003
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
Classifying and coding of construction products
2015-07-03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自2003年JG/T151《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发布后,通过持续的实施,在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对于建筑产品的分类和编码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国际建筑行业信息化迅速发展,提出了基于IS012006-2《建筑工程建设工作信息组织》(Building construction-Organization of information about construction works)的新分类和编码方式Omnicalss,美国CSI(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Institute,简称CSI)MasterFormat的分类和编码在原1995版的基础上做了很大的调整,已推出2012版。为了适应我国建筑行业信息管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与国际发展相协调,有必要对JG/T151进行修订。
JG/T151一2003是以美国CSI的MasterFormat为基础起草的。MasterFormat是为北美的大多数商业建筑设计和结构工程而编制的规范文本。它针对建筑需要、产品和活动的数据组织列出了分类名称和编码。基于ISO12006-2的Omnicalss将建筑产品和活动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区分,并进行独立的分类和编码,更能适应我国建筑工程信息管理的需求。因此本次的修订更加注重我国建筑工程信息管理发展的需要,对我国建筑产品进行了分类和编码,删除了建筑工程活动的内容。
本标准依据GB/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的基本原则进行编制。修订充分考虑了适应信息时代先进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以及建筑产品信息资源的管理、流通和共享的要求;考虑了前瞻性和便于与国际交流,同时兼顾现实的管理水平和习惯的要求;考虑了分类和编码的系统性、兼容性和可扩延性的要求。
本标准分类首先考虑满足当前管理水平的现状,兼顾建筑产品信息管理的需要,以实用为基本原则,即主要考虑国内外对建筑产品查询的习惯进行分类,而不单纯从学科属性进行分类。按照我国建筑行业以专业划分产品的习惯,将建筑产品分为结构类产品、建筑类产品和设备类产品三种类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编码原则、编码、类目、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的应用。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用建筑产品的信息管理与交流以及数据库建设的分类和编码。不适用于施工机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筑产品construction products
建筑工程建设和使用全过程中永久结合到建筑实体中的产品,包括各种材料、设备以及它们的组合。
3.2配套产品set-up products
指以下两种情况:
a)按“功能单元”出售的整体产品。例如“卫生间单元”“厨房单元”等,虽由多个可单独使用的部件组成,但可视为一种产品。
b)必需配套使用的产品。例如屋面瓦和配件瓦、管子和弯头等。
4分类与编码原则
4.1建筑产品的分类和编码应依据GB/T7027的基本原则进行编制。
4.2建筑产品的分类和编码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按照建筑产品材料特性、功能特性和其他基本特性分类,并应符合我国建筑行业划分习惯;
b)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c)设置收容类目,满足新增类目时不打乱已建立的分类体系。
4.3建筑产品宜分为结构类产品、建筑类产品、机电类产品和人防类产品四种类型。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