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100.30 Q1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6232014 代替GB/T4623—2006 环形混凝土电杆 Circular concrete pole 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编号改为GB/T4623-2014. 2014-12-05发布 2015-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4623-2014 目 次 前言 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分类2 5原材料及构造9 6技术要求 11 7试验方法 14 8检验规则15 9标志 17 10贮存及运输 18 11产品合格证 18 附录A(资料性附录)锥形杆主要杆段系列示意图 2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 GB4623-2014 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前言 本标准第6.4条、第6.5.1条、第6.5.2条、第6.5.3条、第6.5.5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4623一2006《环形混凝土电杆》. 本标准与GB/T4623一2006的主要差异如下: ——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 ——调整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电杆的规格系列(见表1、表2、表3、表4、表5、表6 2006年版的表1、表2、表3、表4、 表5); 一一修改了部分原材料和构造要求(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混凝土质量控制的规定(见6.1.3); —增加了电杆出厂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规定(见6.1.4); ——修改了钢板圈(或法兰盘)与杆身结合面漏浆环向及纵向长度的规定(见表7 2006年版的 表6); ——增加了在开裂检验弯矩下,杆长大于15m小于或等于18m锥形杆挠度的规定(见6.5); 一一增加了锥形杆主要杆段系列示意图(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三元杆塔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宜昌昌耀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厂、潍坊潍菱 水泥制品厂、浙江永达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肥城鲁泰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华润实业公司、山东中能杆 塔有限公司、北海精一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江苏金桥建材有限公司、 北票电力电杆制造有限公司、湖北中南管道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银河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 司、唐山华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浙江飞剑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河南鼎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通电 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江西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吉林电力管道工程总公司、江苏戴园建材集团有限 公司、常州腾远电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