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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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concretestructure construction
2014-12-31 发布
2015-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1 总 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索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按施工方法可分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2.0.2现浇混凝土结构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在现场原位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现浇结构。
2.0.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
2.0.4 缺陷 defect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6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7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8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洋本组成的检验体。
2.0.9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检验等。
2.0.10结构性能检验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2.0.11结构实体检验entitative inspection of structure
在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
2.0.12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 certificate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效文件。
3基本规定
3.0.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观感质量验收及本规范第10.1节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
3.0.3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3.0.5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
3.0.6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2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3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7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3.0.8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3.0.9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
4模板分项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爬升式模板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
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4.1.3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4.2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
4.2.2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支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脸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2.3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4支架竖杆和竖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层应坚实、平整,其承载力或密实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2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预防冻融措施;3支架竖杆下应有底座或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土层密实度检测报告、土层承载力验算或现场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4.2.5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的接建应严密;
2模板内不应有杂物、积水或冰雪等;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
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清洁,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5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构件,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6隔离剂的品种和涂刷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隔离剂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及装饰施工;不得沾污钢筋、预应力筋、预埋件和混凝土接槎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
4.2.7模板的起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并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跨度大于18m时应全数检查,跨度不大于18m时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尺量。
4.2.8现浇混凝土结构多层连续支模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竖杆宜对准,竖杆下垫板的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件,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位置偏差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表4.2.9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安装允许偏差
(略)
谢谢啦
感谢站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