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正式版 T/CSUS 06-2019 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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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80.01 P33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
T/CSUS 06-2019
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dditional Prefabricated Elevator Engineering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
2019-12-12发布
2020-01-01实施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发布
主编单位:北京筑福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批准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根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城科会字(2017)21号文件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机电设备设计;7.施工安装;8.验收;9.运行维护。
1总则
1.0.1为规范和指导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绿色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钢结构电梯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其他多层民用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可参考使用。
1.0.3既有居住建筑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总语
2.0.1外加装配式电梯工程Additional Prefabricated Elevator Engineering
在居住建筑范围以外,采用预制屋面板、预制电梯井道、预制基础、预制围护结构等,运到现场拼装并安装的外加电梯工程。
2.0.2预制基础Prefabricated Foundation
在工厂预制成型的,运到现场安装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2.0.3预制屋面板Prefabricated Roof Sheathing
在工厂预制成型的,运到现场安装的钢结构屋面板。
2.0.4预制电梯井道Prefabricated Elevator Shaft
在工厂分段预制的,运到现场组装的钢结构电梯井道。
3基本规定
3.0.1外加电梯工程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依法合规进行总图规划设计。
3.0.2外加电梯工程应减少对小区管线设施的影响。若对小区内管线进行改造迁移,应制定可行的综合管线改造方案。
3.0.3外加电梯工程不应影响原有居住建筑的结构状态。
3.0.4外加电梯工程宜采用模数化、标准化设计。
3.0.5外加电梯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外加电梯工程的位置、安装方式、电梯要求和改造的复杂程度编制设计文件。
3.0.6外加电梯工程施工前应收集该建筑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结合该建筑的具体情况和用户需求,提出外加电梯工程的初步方案。
3.0.7外加电梯工程宜与既有居住建筑综合改造同时进行。
3.0.8外加电梯工程的设计宜满足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
3.0.9外加电梯工程应满足功能完备、性能优良、运行安全、检修方便、经济实用、耐久性强的要求。
3.0.10外加电梯工程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区域条件,采取保温、隔热、防潮等措施,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环境与人员的舒适环境。
4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外加电梯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消防救援通道、环境影响等因素,减少通风、采光、日照、通行、噪声、视线干扰等影响。
4.1.2外加电梯工程的小区道路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且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当小区既有道路宽度未达到规范规定的宽度要求时,不得进一步降低。
4.1.3外加电梯工程的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间距、建筑日照、消防等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4.1.4外加电梯工程应优先选用无机房电梯和小机房电梯,当条件允许时,宜加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5外加电梯工程不应影响相邻住户的防盗安全及居室私密性。
4.1.6外加电梯工程电梯井道及轿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Ⅱ、Ⅱ、Ⅲ、V类型电梯》GB7025.1中第Ⅱ类电梯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4.1.7外加电梯工程的轿厢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4.2建筑平面布置
4.2.1外加电梯工程应根据居民需求和住宅现状条件选择电梯停靠方式和电梯井道位置。按外加装配式电梯停站标高与楼层标高的关系,可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平层入户:电梯停靠在楼层标高的位置。
2半层入户:电梯停靠在楼梯间休息平台标高的位置。
4.2.2外加电梯工程的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m,当候梯厅和楼梯共用平台时,此平台净深不应小于2.1m,且候梯厅宽度不小于电梯井宽度。通向楼梯的洞口净宽不得小于梯段宽度,且不小于1.0m。
4.2.3外加电梯工程的住宅单元的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装配式电梯时,不应再减小住宅单元的既有安全疏散宽度,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2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应考虑通行安全和便利,并宜满足轮椅通行条件。
4.2.4首层候梯厅应有室内外高差和无障碍通行条件。
4.2.5外加电梯工程的电梯不宜紧邻卧室、起居室布置。当电梯紧邻卧室、起居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构造措施。
4.2.6外加电梯工程的窗口应考虑与相邻套间住户居室空间的私密性及安全防盗。
4.2.7当电梯的出口设在楼层标高时,底层通往候梯厅的入口和入口平台宜进行无障碍设计。
4.2.8电梯井道屋面及电梯基坑应做防水设计和排水设计。
4.3消防设计
4.3.1外加电梯工程的防火等级应与既有建筑的防火等级相一致。
4.3.2外加电梯工程的新增疏散通道和首层疏散外门开启后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当既有建筑现状安全疏散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外加装配式电梯后不得再减少该宽度。
4.3.3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规范内容索引:
1总则2
术语2
3基本规定3
4建筑设计4
4.1一般规定4
4.2建筑平面布置4
4.3消防设计…5
4.4围护系统设计6
5结构设计…8
5.1一般规定8
5.2结构分析8
5.3连接设计9
5.4基础设计9
6机电设备设计10
6.1一般规定10
6.2机电设备10
7施工安装……13
7.1一般规定……13
7.2施工要求……13
8验收……16
8.1一般规定16
8.2分项工程验收17
8.3竣工验收…17
9运行维护……20
附录A分项工程验收记录……21
附录B竣工工程验收记录…22
本标准用词说明23
引用标准名录24
附:条文说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