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版 GB 50059-2011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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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 GB50059-2011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35kV~110kV substation
2011-09-16发布 2012-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华东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一92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电力建设和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征询了全国有关设计、管理、运行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吸取了国内、国外先进的设计思想和方法,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总则、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电气部分、土建部分、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节能。其中,除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电气部分、土建部分等章节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外,新增内容有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节能等。
1总则
1.0.1为规范变电站设计,使变电站的设计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电压35kV~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变电站设计。
1.0.3变电站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年~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应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并应根据需要预留扩建的可能。
1.0.4变电站的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环境特点,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1.0.5变电站的设计应坚持节约资源、兼顾社会效益的原则。
1.0.6变电站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
2.0.1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靠近负荷中心。
2变电站布置应兼顾规划、建设、运行、施工等方面的要求,宜节约用地。
3应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并应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人和引出,
4交通运输应方便。
5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移,空气污秽时,站址宜设在受污染源影响最小处。
6变电站应避免与邻近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应避开火灾,爆炸及其他敏感设施,与爆炸危险性气体区域邻近的变电站站址选择及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7应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站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站有影响的矿藏地点,无法避免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8站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上,无法避免时,站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并应高丁内满水位。
9变电站主休建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0.2变电站应根据所在区域特点,选择合适的配电装置形式,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的有关规定
2.0.3城市中心变电站宜选用小型化紧凑型电气设备。
2.0.4变电站主变压器布置除应运输方便外,并应布置在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位置。
2.0.5屋外变电站实体围墙不应低于2.2m。城区变电站、企业变电站围墙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0.6变电站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4.0m。主要设各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各回车条件。
2.0.7变电站的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确定,坡度宜为0.5%~2%,且不应小于0.3%;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应满足电气及结构布置的要求。道路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当利用路边明沟排水时,沟的纵向坡度不宜小于0.5%,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0.3%。
电缆沟及其他类似沟道的沟底纵坡,不宜小于0.5%。
2.0.8变电站内的建筑物标高、基础埋深、路基和管线埋深,应相互配合;建筑物内地面标高,宜高出屋外地而0.3m,屋外电缆沟壁,宜高出地面0.1m。
2.0.9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
2.0.10变电站站区绿化规划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并应防止绿化物影响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