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3005-2017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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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40.40 Z60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3005—2017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Limit standard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rchitectural coatings
and adhes ives
2017-04-12发布
2017-09-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组)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
(天津组)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河北组)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环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北润峰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新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油漆厂、河北省粘接与涂料协会、北京惠盟创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北京组) 聂磊、高美平、袁勋、高喜超、檀春丽、闫磊、张澜夕、杜晓丽、申前进、邢可欣(天津组) 邓小文、关玉春、吴宇峰、聂磊、崔连喜、张肇元、王效国、杨虹、王琳、刘琨(河北组)李占广、马贵宝、于海、程娜、聂磊、耿耀宗、耿树行、于欣沛、胡中源、田海宁、凌芹、吴唐健、马瑞兰、贾小芳、刘芳萍、柳坤然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6750-2007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ISO 2811-1:1997, Panits and varnishes-Determination of density-Part 1:Pyknometer method,IDT)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ISO2813:1994,IDT)
GB 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2374-2008 地坪涂装材料
GB/T 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30981-2014 建筑钢结构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C 1066-2008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 101.3kPa 标准大气压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 250℃的有机化合物。
3.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含量)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注 1: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水性地坪涂料、水性建筑防腐涂料、水基型胶粘剂为产品扣除水分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
注 2: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无溶剂型地坪涂料、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为产品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
注 3:外墙与内墙腻子为产品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以克每千克(g/kg)表示。
3.3建筑类涂料 architectural coatings
用于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起保护、装饰作用的涂料。本标准包括外墙涂料、内墙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与建筑防腐涂料。
3.4建筑类胶粘剂 architectural adhesives
用于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通过粘和作用,使被粘物结合在一起的胶粘剂。本标准包括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与本体型胶粘剂。
3.5重防腐涂料 heavy-duty coatings
能在严酷的腐蚀环境下应用,并具有长效使用寿命的涂料。
4 限值要求
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略)
a 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水性地坪涂料、水性建筑防腐涂料、水基型胶粘剂不考虑稀释配比。
b 外墙与内墙腻子中膏状腻子不考虑稀释配比。粉状腻子按照产品规定的施工配比将粉体与水或胶粘剂等其他液体混合后测试。如施工配比在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水用量最小、胶粘剂等其他液体用量最大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试。
c 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溶剂型胶粘剂按照产品规定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试。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测试。
d 仅适用于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生产的溶剂型地坪涂料;北京市生产的溶剂型地坪涂料应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相关政策执行;京津冀区域销售和使用的地坪涂料应符合水性和无溶剂型的含量限值。
e 仅适用于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生产、销售、使用的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以及北京市在市政、交通设施等必须采用重防腐工艺时所使用的溶剂型重防腐涂料;北京市生产的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应按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相关政策执行,销售和使用的建筑防腐涂料(除前述重防腐情况外)应执行水性防腐涂料的含量限值。
5 检验方法
5.1 取样
产品取样按照 GB/T 3186-2006 的规定进行。
5.2 试验方法
5.2.1 外墙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 GB 24408-2009 附录 A 的规定进行,其中水分含量的检测按照 GB 24408-2009 附录 B 进行,密度的检测按照 GB/T 6750-2007 进行。底漆和面漆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 GB 24408-2009 附录 A 中 A.7.2 进行,腻子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 GB 24408-2009附录 A 中 A.7.1 进行。
注:所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5.2.2 内墙涂料与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 GB 18582-2008 附录 A的规定进行,其中水分含量的检测按照 GB 18582-2008 附录 B 进行,密度的检测按照 GB/T 6750-2007进行。底漆和面漆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 GB 18582-2008 附录 A 中 A.7.2 进行,腻子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 GB 18582-2008 附录 A 中 A.7.1 进行。
注:所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5.2.3 内墙涂料涂膜光泽的检测按照 GB/T 9754-2007 进行,测试条件为(105±2)℃,烘干 2 小时。
5.2.4 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 JC 1066-2008 附录 A 的规定进行。
5.2.5 地坪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 GB/T 22374-2008 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