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94-2022 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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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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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指南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标〔2020]15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设计;5.结构系统;6.外围护系统;7.设备与管线系统;8.内装修系统。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总则
1.0.1为衔接装配式住宅标准化设计与部品部件应用之间的联系,建立设计选型方法,引领设计人员掌握以标准化部品部件为核心的系统集成设计,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钢结构的住宅设计
1.0.3装配式住宅应选用标准化程度高、接口通用性强、性能优良、安装高效、维护更换便捷的部品部件,满足住宅安全耐久、绿色环保、健康舒适和经济适用等性能要求。
1.0.4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设计选型model selection design
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建造体系为基础,对技术体系、部品部件及其接口等进行比较、选择、优化、确定的设计方法。
2.0.2装配式住宅assembled residence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修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住宅。
2.0.3部件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0.4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5通用部品部件universal component and part
满足尺寸定型要求,可按照标准尺寸规模化生产、规范化安装的系列化部品部件,是通用部品和通用部件的统称。
2.0.6接口interface
部品与部品、部件与部件或部品与部件间的连接或界面。
2.0.7可逆安装reversible installation
一种实现部品部件安装、拆卸和更换时不对相邻的部品部件产生破坏性影响的安装方式。
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住宅应采用设计选型方法,基于通用部品部件,结合满足项目需求的非通用部品部件进行设计,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以实现住宅性能目标为基础;
2应基于系统集成的理念统筹各专业之间的协同;
3应以工业化建造的思维进行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过程的协调;
4应少规格、多组合。
3.0.2装配式住宅应以整体项目为对象,技术策划时应科学合理地制定部品部件及其接口的设计选型方案。
3.0.3设计选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体系、技术选型和系统集成设计;
2部品部件及接口的设计选型和产品集成设计;
3结合工程中部品部件在生产、储存、组装及现场安装的实际情况与条件,对部品部件及接口等进行设计优化。
3.0.4装配式住宅应优先选用技术体系成熟、生产工艺完整、安装方法规范、质量保障配套的通用部品部件及其接口。
3.0.5设计选型中部品部件的尺寸标注形式与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整体设计图纸中,部品部件的几何尺寸、定位尺寸等可采用标志尺寸;在部品部件的制作、组装及安装等详图中,部品部件的几何尺寸、定位尺寸及部品部件的分尺寸等宜采用制作尺寸,且部品部件应有明确、统一的定位线或基准面。
2设计选型应对部品部件在制作、组装、安装等过程中的尺寸允许偏差、偏差累积与消除、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等内容提出要求。
3.0.6接口的设计选型应与部品部件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口性能应满足建筑性能的要求;
2接口尺寸的选用应考虑相关部品部件的制作及安装允许偏差、组装方式及安装顺序等影响,并应具备容差的能力;
3在建筑使用阶段需要检修、更换的部品,其接口应符合可逆安装的要求。
3.0.7通用部品部件的参数应纳入统一的数据库,数据库应支持建造全过程的设计协同和建筑全寿命期的信息共享与有效传递。
4建筑设计
4.0.1建筑设计应采用设计选型的方法,统筹各专业对部品部件及其接口进行系统集成。
4.0.2装配式住宅应根据使用功能建立不同层级模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住宅应由功能模块组合成套型模块,再由套型模块和交通核模块组合成单元模块,最后由单元模块组合成楼栋;
2功能模块应由部品部件通过标准化的接口组成,并应满足功能要求;
3功能模块应包括空间尺寸、空间内部品部件等,应优先选用通用部品部件,应优先确定功能复杂、部品较多的功能模块。
4.0.3建筑设计确定功能模块尺寸时应与结构、外围护、设备与管线、内装修等系统通用部品部件的选型相结合,装配式住宅功能空间的优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有关规定。
4.0.4交通核模块设计应包括楼梯间、电梯间、公共管道井及公共走道等的尺寸确定、组合形式、管线布置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尺寸应统一。
2电梯井道尺寸的确定应在电梯选型的基础上进行,并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3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建筑专业应与机电专业协同确定公共管道井的位置及尺寸,管道井宜采用方形或矩形截面。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建筑设计5
5结构系统7
5.1一般规定7
5.2混凝土结构8
5.3钢结构9
6外围护系统…12
7设备与管线系统…14
8内装修系统15
8.1一般规定15
8.2部品选型15
8.3接口选型17
本标准用词说明19
引用标准名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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