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64-2000 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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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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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10064一2000
P
J32一2000
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power telecontrol system engineering
2000-05-12发布
2000.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铁建函〔1998〕43号文的要求编制的。
本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铁路电力远动系统设计共3章。
本规范系首次编制,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研究设计院(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289号,邮编:100073),并抄送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7号专业设计院,邮编:100020)。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亮、关大慧、恽建民、李玉果。
1总则
1.0.1为统一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技术标准,使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电力远动系统的工程设计。
1.0.3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应以铁路电力网设计为依据,并在系统调度管理体制和调度职责范围划分明确的条件下进行。
10.4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应与电力网的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体制相适应。
1.0.5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应以近期业务需要为主,兼顾远期业务需求,为工程发展提供条件。
1.0.6铁路电力远动系统的数据通信应采用铁路通信专用通道,并宜设置主用和备用通道。
1.0.7铁路电力远动系统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远动telecontrol
应用通信技术,完成遥测、遥信、遥控和遥调等功能的总称。
2.0.2远动系统telecontrol system
对广阔地区的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的系统,它包括对生产过程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和显示等全部功能与设备。
2.0,3远动终端remote terminal unit(RTU)
由主站监控的子站,按规约完成远动数据采集、处理、发送、接收以及输出执行等功能的设备。
2.0.4调度端dispatching station
对子站实现远程监测、监控的站。
2.0.5状态信息state information
双态或多态运行设备所处状态信息。
2.0.6数字值digital measured value
以数字表示的测量值。
2.0.7通道channel
在数据传输中,传输信号的单一通路或一段频带。同义词:信道。
2.0.8阀值传输threshold transmission
仅当物理量的变化超过给定阀值时才传输。
2.0.9实时real time
1物理过程的实际时间;
2计算机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按外部过程的时间要求进行。
2.0.10规约protocol
在远动系统中,为了正确地传送信息,必须有一套关于信息传输顺序、信息格式和信息内容等的约定。这一套约定,称为规约。
2.0,11海明距离Hamming distance
两个长度相同的码字,其相对应的位可能不同,彼此不同位的个数称海明距离。
2.0.12事件分辨率separating capability discrimination
能正确区分两相继发生事件顺序的最小时间间隔。
3铁路电力远动系统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铁路电力远动系统设计中的系统构成、远动对象、功能要求,应根据铁路电力网的特点和运营管理的需求确定。
3,1.2电力远动系统调度端的设计,应确定调度端设备配置方案,各种设备的功能、型式和要求,以及远动系统容量、远动信息的内容和人机界面形式要求等。
3.1.3电力远动系统远动终端的设计,应确定远动终端设备的型式、容量、功能和要求。
3.1.4电力远动系统数据通信通道的设计,应确定通道的结构形式、主用和备用通道的配置方式、通道的接口形式等。
3.2系统的构成
3.2.1电力远动系统应由调度端、远动终端及数据通信通道三部分所组成。
3,2,2调度端宜设在运营管理段的电力调度室内。远动终端宜设在变、配电所的控制室内、地区主要负荷供电点处及铁路沿线车站的集中供电点处。
3.2.3电力远动系统网络的拓扑结构,可采用1对N的集中监控、监测方式,即1个调度端监控、监测N个远动终端。
3.2.4位于两个运营管理段分界处的远动终端应分别与这两个运营管理段的远动系统调度端进行数据通信。
3.3远动对象
3.3.1铁路电力远动系统的远动对象为铁路电力网中的各类(级)变、配电所(包括无人值班变、配电所和开关站)及供电线路上的线路分断设备等。
3.3.2遥控对象应包括下列内容:
1铁路变、配电所内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负荷开关及电动隔离开关。
2铁路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自动闭塞和贯通供电线路上的负荷开关和电动隔离开关:
3重要的低压开关(指I级负荷或部分Ⅱ级负荷)。
3.3.3遥信对象宜包括下列内容:
1遥控对象的位置信号:
2所内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
3主变压器的故障信号:
4进线及馈出线的故障信号:
5电容补偿装置故障信号:
6调压变压器的故障信号:
7断路器控制回路断线信号;
8交、直流系统故障信号:
9保护及测量回路的PT及CT故障报管;
10各类自动装置动作信号:
11无人值班变、配电所告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