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 TB/T10429-2014 P J1828-2014 绿色铁路客站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Railway Stations 2014-05-07 发布 2014-08-01实施 国家铁 路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绿色铁路客站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Railway Stations TB/T10429—2014 J1828—2014 主编单位: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 清华大学 批准部门:国家铁路局 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4年北 京
本标准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13 年铁路工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13]39 号)的要在《铁路客站技术深化研究一一绿色铁路客站标准及评价体系研究》等20多项部级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相关标准吸纳近年来我国铁路客站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编制紧紧围绕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以现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为基础,建立了适用于不同气候区规模和自然环境条件下的绿色铁路客站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体系,明确了相应的评价方法
和评价等级,形成了具有铁路特点的绿色客站评价标准。本标准共分 10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行管理。另有 1个附录。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对标准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原则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了本标准要结合铁路客站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铁路客站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2.对评价范围评价阶段评价指标与权重的设置评价方法及评价结论分级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明确了评价范围为铁路客站的站房、广场和站场建筑,评价阶段分为设计评价阶段和运行评价阶段,评价指标和权重分为三级,并依据得分将评价结论分为三个星级。
3.节地与室外环境方面,对铁路客站选址的合理性、安全性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污染物排放,对原有地形地貌的保护,风环境、光环境等室外环境,广场绿化及客站广场交通组织等评价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评分规则和评价方法。
4.节能与能源利用方面,对铁路客站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情况,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围护结构,冷热源,自然采光,照明方式、光源、灯具及优化控制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综合显示系统饮用水设备,供配电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及能源设备计量、监测与控制等评价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评分规则和评价方法。
5.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方面,对铁路客站水系统规划,避免管网漏损的措施,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器具,给水管道系统,水表设置,循环冷却水系统及非传统水源利用等评价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评分规则和评价方法。
6.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方面,对铁路客站建筑材料和制品混凝土、砂浆生产和钢筋等级,材料构配件和构造的设计使用年限,工厂化产品、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材料等的采用,本地化建材的采用,合理利用已有建筑物,上部结构资源消耗,建筑造型,上部结构设计方案,钢结构材质,基础设计优化,减轻建筑自重的措施,装饰设计,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及预留维护保养条件等评价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评分规则和评价方法。
7.室内环境质量方面,对铁路客站照明指标,改善自然采光效果的措施,防眩光措施,候车厅噪声级,围护结构隔声性能,改善室内声环境的措施,扩声系统设计,室内温湿度,气流组织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的措施,供暖空调系统调节,建筑材料有害物质含量,空气污染物浓度,新风量,室内污染源扩散,空气品质监测,无障碍设计,服务配套设施,平面功能布局和流线设计,智能化系统配置及预留维护、改造条件等评价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评分规则和评价方法。
8.施工管理方面,对铁路客站环境保护方案,施工垃圾的收集、管理、处置,施工扬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控制,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的选用,施工节地,施工节能与监测,施工节水与监测,本地化和工厂化施工材料的选用,施工材料检验,施工过程碳计量分析,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施工安全,绿色施工培训,施工质量监管,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等评价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评分规则和评价方法。
9.运行管理方面,对铁路客站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专项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激励机制,计量收费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系统运行,设备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暖通、给排水、电力、电梯等主要设备运行,钢结构、围护结构检查维修,通风系统检查清洗,废气、污水排放,垃圾收集处理,绿化及化学品管理等评价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评分规则和评价方法。
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清华大学本标准参编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