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无水印 湘2017G901 既有民用建筑抗震加固 混凝土结构(湖南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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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集号:湘2017G901,主编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东楚建设有限公司。
1编制背景与意义
《中国地晨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实施后,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不设防地区,并且将地震动参数明确到乡镇,抗震设防水准整体上进一步提高。湖南省内的抗震区域大幅度增加,这部分区域的既有民用建筑,特别是学校、医院、老旧重点保护性建筑等抗震设防要求较高的建筑都将面临抗震能力不足的情况。本图巢对混漿土结构的抗震加固方法进行了杭理和总结,并加以示例的方式,拟对湖南省内既有民用建筑抗震加固设计起到支撑和指导作用。
2主要设计依据
2.1本图集依据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混漿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混凝士结构加围设计规范》GB50367-201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12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钢绞线网片聚合物砂浆加固技术规程》JGJ337-2015
《建筑结构体外预应力加固技术规程》JGJ/T279-2012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
2.2本图集依据的现行国家标准图集主要有:
《混凝土结构加固构造》13G311-1
《房屋魏筑抗震加固》(一)(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09SG619-1
《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二)(医疗建筑抗震加固)12G619-2
《房屋建筑抗震加围》(四)((砌体结构住宅抗震加面)11SG619-4
《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五)(公共建筑抗震加固)13SG619-5
3本图集主要内容
本图集包括混凝土抗晨加固总说明,介绍的加固方法有:增设钢薇混凝土套、增设铜构套、增设剪力墙、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增设钢支撑或屈曲约束支撑、粘贴朝板或碳纤维布、加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体外预应力加固、绕丝法加围、增设支点加固和抗震墙培体加固,
4适用范围
本图巢适用于湖南省内抗震设防烈度6、7度地区,经抗震鉴定后爵要进行扰震加固的既有多(高)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既有多(高)层钢筋混凝土框架一抗震墙增结构。建筑类型主要以中小学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及医疗建筑为主,不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评定,古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本图集列举出较为典型的加固方法及构造措龙,具体的工程设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有效的加固方法及构造做法。加固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及加固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5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确定.
抗震验算时,乙类、丙类建筑应按不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对于重点设防类房屋(乙类),其抗晨措施应按高于本地区抗晨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
6建筑后续使用年限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223-2009中第1.0.4条规定,现有建筑应根据实际爵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其后续使用年限:
6.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时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6.2在20世纪90年代(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
6.3在2001年以后(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6.4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的建筑筒称A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为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
7加固工作程序
7.1混凝土结构的抗震加围工作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现场检测·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加固方案选定一加固初步设计一初步设计审查+加固龙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脸收
7.2现场检测
主要是对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测定主要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及配筋。
7.3建筑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
7.3.1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收集建筑的设计图纸、计算书、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变更洽商、竣工验收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补充或实测。
7.3.2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程度、施工质量与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和是否存在局部损伤,并对现有建筑的缺陷损伤进行专门分析,抗震加围时一并处理。
7.3.3鉴定时应根据其设防烈度重点检测下列薄弱部位:6度时,应检查局部易掉落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楼梯间非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
7度时,除应按6度区的要求检查外,尚应检查梁柱节点的连接方式,框架跨数以及不同结构体系之间的连接构造。
7.3.4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现状条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223-2009采用相应逐级鉴定的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A类多((高)层铜筋混凝土房屋,应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两级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中的各项规定时,应允许不进行抗震验算而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当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在第二级鉴定中采用屈服晋度系数和综合抗農能力指数的方法做出判断。
B类多(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所属的抗震等级进行结构布置和构造检查,并应通过内力调整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或按照类多(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计入构造影响对综合抗震能力进行评定。
7.3.5对现有建筑整体性抗震性能应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并提出鉴定报告;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并授出鉴定报告·抗震鉴定报告应明确现有建筑的后续使用年限、加固方案以及对加固设计的相关要求
7.4加固设计
7.4.1一般规定
(1)抗震加国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选择加固方案,分别采用主要用以提高结构构件抗震承载力、主要用以增强结构(构件)变形能力、用以改变结构体系,用以增强现有抗侧力体系及用以加强构造措施的加固方案。
(2)加围后的框架应避免形成短柱、短梁、或羅梁爵柱。
(3)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验算时,加固后的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房屋加固后的状态计算和取值·
7.4.2加固设计原则
(1)加图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围或构件加固,如强房屋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加围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本层刚度超出相邻下一层30%时即可视为结构刚度突变。本层受剪承载力超出相邻下一层20%时,可视为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层间受剪承载力突变)·当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时,相邻下一层也需要加固。
(3)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4)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笔级。
(5)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出屋项烟囱等易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应予以拆除或降低高度,带要保持原高度时,应对其进行加周。
(6)当基础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或填充墙布置不合理,对结构墓体和度不利时,可测整填充塘布置,或通过拆除填充墙、改用轻质墙体以达到减小荷载的目的。
(7)当结构的加固费用占同类新建工程费用的70%以上时,宜拆除重迷。
7.4.3加固的方案、结构布置和连接构造
(1)不规则的现有建筑,宜使加固后的结构质量和刚度分布较均匀、对称。
(2)对抗震薄弱位、易损部位和不同类型结构的连接位,其承载力或变形能力宜采取此一般部位增强的措施,
(3)加围方案应结合原结构的具体特点和技术经济条件的分析,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4)加固方案宜结合维修改造、改善使用功能,并注意美观。
(5)加固方法应便于施工,并应减少对生产、生活及使用功能的影响。
7.4.4加固方法的选择
铜筋混凝土房屋的结构体系和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选择下列加图方法:
(1)单向框架应加固,或改为双向框架,或采取加强楼、屋盖整体性同时增设抗震墙、抗震支撑等抗侧力构件的措施,
(2)单跨框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在不大于框架一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最大间距且不大于24m的间距内增设抗震墙、翼墙、抗震支撑等抗侧力构件或将对应轴线的单跨框架改为多跨框架。
(3)框架梁柱配筋不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钢构套、现浇钢筋混凝土套或粘贴钢板、碳纤维布、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等加固,
(4)框架柱轴压比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现浇钢筋混景士套等加固.
(5)房屋刚度较弱、明显不均匀或有明显的扭转效应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或翼墙加固,也可设置支撑加固,
(6)当框架梁柱实际受膏承载力的关系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钢构套、现浇钢筋混凝土套或粘贴钢板等加固框架柱;也可通过罕遘地震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确定对策。
(7)铜筋混凝土抗震墙配筋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加厚原有墙体或增设端柱、墙体等,
(8)当楼梯构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粘贴板、碳纤维布、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等加固。
钢筋混凝土构件有局部损伤时,可采用细石混凝土修复;出现裂缝时,可灌注水泥基灌浆料等补强。
填充墙体与框架柱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增设拉筋连接;填充墙体与椹架梁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在墙项增设铜夹套等与梁拉结;楼梯间的填充墙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房屋中等易倒塌部位,如窗间培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筋混泥土窗框或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等加固;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可采用镶边、埋设钢夹套、锚筋或钢拉杆加固;当隔墙过长、过高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固;无拉结女儿墙等超过规定的高度时,宜拆除、降低高度或采用型钢、钢拉杆加固;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加拉杆或采用减小悬挑长度的措施。
7.4.5加固验算
(1)现有建筑抗震加固设计时应对加固后的结构进行整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应在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进行抗震验算。当抗晨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构件裁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
(2)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其加固后的荷载、地震作用和实际受力状况确定·
(3)加固后结构刚度和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变化分别不超过原来的10%和5%。应允许不计入地晨作用变化的影响。
(4)结构构件的计算裁面尺寸,应采用实际有效的截面尺寸及配筋。
(5)原结构材料的强度等级应采用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且取值一般不高于原设计强度等级,
(6)结构构件的承载力验算时,应计入实际荷载偏心、结构构件变形等造成的附加内力,并应根据加固后的实际受力程度、新增部分的应变滞后和新旧部分协同工作的程度对承载力的影响进行验算,
(7)抗加固验算方法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采用加围后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作为衡量抗震能力的指标:第二种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的方法对加固后的结构进行抗震验算。当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进行结构抗震验算时,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房屋加固后的状态取值,加固后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大于1.0,并应防止出现新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突变的楼层,当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農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
6年版)的方法验算时,应防止加图后出现新的层间受剪承载力突变的楼层。
(8)当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的方法进行抗震验算时,宜计入《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223-2009中对各类建筑所规定的结构经加固后仍存在的构造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结构,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规定的C类建筑结构,其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地震作用、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结构,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规定的A、B类建筑结构,其设计特征周期、原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的规定采用,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采用下列“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些系数”替代:
1)A类建筑,加固后的构件仍应依据其原有构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晨鉴定标准》GB50023-2009规定的“抗農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值采用;新增钢筋混凝土构件、砌体墙体可仍按原有构件对待。
2)B类建筑,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值采用。
(9)构件承载力应根据加围后的情况按《建筑抗震加围技术规程》JGJ116-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223-2009规定的方法计算。A类建筑的抗震验算优先采用与抗震鉴定相同的简化方法。对于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结构构件地震内力调整、承载力计算公式和材料性能指标是不同的,应与鉴定时所采用的参数一致,不能相混。
7.5地基基础
7.5.1抗震加固方案宜减少地基基础的加图工程量,多采用提高上部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及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当建筑位于不利场地是,还应计入不利场地的影响,
7.5.2抗農加固时,天然地基承载力可计入建筑长期压密的影响,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223-2009规定的方法进行验算。其中,基础底面压力值应按加围后的情况进行计算,面地基土长期压密提高系数仍按加固前取值。
7.5.3当地基竖向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做下列处理:
(1)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在10%以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
(2)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在10%及以上或建筑已出现不容许的沉降和裂缝时时,可采取放大基础底面积、加固地基或减少荷载等措施。扩大基础原底面积时,应考虑新加部分与原基础间应力应变滞后的影响,且新增加的荟础底面积宜此计算值提高10%或采取可靠措施消除或减少应力应变滞后的影响。基础加固应尽量在进行上部结构加固改造之前完成。
(3)液化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严重时,对乙类和丙类设防的建筑,宜采取消除液化沉降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液化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中等时,对乙类设防的B类建筑,宜采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
7.5.4本图巢未给出基础加固做法,基础加围参见国家标准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加固构造(地基基础及结构整体加固改造)》08SG311-2.
7.6加固施工
7.6.1加固施工应采取播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构件。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隐蔽部位的构造有严重缺陷时,应会同加固设计单位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龙工。对可能导致的倾斜、开裂或局部倒塌等现象,应预先采取安全措施。所有穿楼板铜筋,钻孔时均不得切断和损伤原楼板钢筋。
7.6.2新旧混凝土交界处,原混凝土构件表面应凿毛、清洗干净并充分润湿,必要时刷界面剂。
8材料及相关要求
8.1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原结构、构件提高一级,且不得低于C20级.
配制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其骨料的品种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粗骨料应选用坚硬、耐久性好的碎石和卵石。其最大粒径:现场拌和混凝土不宜大于20mm;喷射混凝土不宜大于12m;短纤维混凝土不宜大于10mm;粗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卵石和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7的规定,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石料肉成的粗骨料。
8.1.2细骨料应选用中、粗砂:喷射混凝土其细度模数不宜小于2.5: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的规定,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石料制成的粗骨料。
8.1.3结构加周用的混凝土,可使用商品混凝土,但所掺的粉煤灰应为I级灰,且烧失量不应大于5%.
8.1.4当结构加固工程选用聚合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合成短纤维混凝土或喷射混凝土时,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配,经检验其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铝粉作为混凝土的膨胀剂
8.1.5当新增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结构高一级时,可直接按原羅度等级计算,否则也应折减其强度,折减系数不宜大于0.85.
8.2钢筋:
8.2.1新增构件的钢筋宜采用非光圆钢筋,其强度应折减,折减系数不宜大于0.85.
8.2.2宜选用RB335级或HPB300级普通铜筋;当有工程经验时,可使用ⅢB400级铜筋;对体外预应力加固,宜使用UPS15.2-1860低松驰无粘结钢绞线。
8.2.3钢舫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助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舫》GB13014-201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等规范规程的要求.国家标准未注明钢薇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的有关规定。
8.2.4钢筋的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的有关规定.
8.2.5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标识或未经检验的钢筋以及再生钢筋。
8.3钢材的焊接连接应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等规范规程的要求,未注明的钢筋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应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的有关规定。
8.4当结构加图采用植筋时,应使用热轧带肋钢筋,不得使用光圆钢筋,其锚固深度L应按新型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确定。等代连接筋等钢筋植筋前应先测定梁柱等构件钢筋位置,植筋时避开原有钢筋,以避免伤害原有结构。植筋用的钢篱,其质量应符合本说明第8.2条的规定,
8.5锚筋、锚栓在铜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锚同深度h:值按《混凝土结构后锚图技术规程》JGJ145-2013选用.
8.6地震区承重结构中采用的锚栓,应采用有机械锁篾效应的加长型后扩底锚检,且仅允许用于I、Ⅱ类场地的建筑物;也可采用适应开裂混凝土性能的定型化学锚栓,但不得用于设防烈度高于7度的建筑物。在者虑地震作用的结构中,严禁采用膨胀型锚栓作为承重构件的连接件。
8.7纤维复合材用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品种和性能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的要求.
8.8结构加目用胶粘剂宜按其基本性能分为A级胶和B级胶:对重要结构、悬挑构件、承受动力作用的结构、构件,应采用A级胶:对一般结构可采用A级胶或B级胶,结构加固用胶粘剂按用途分别适用于纤维复合材、钢板或型钢和锚固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的要求.
8.9采用其他加围材料,应结合原结构整体状况,充分者虑加固区域混凝土强度、龄期、浇筑质量、体量大小等因素,选择合理的加固材料,并确保加固材料具有合理的适用寿命。
8.10设计应明确结构加围后的用途。在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9加固示例主要计算公式
9.1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
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可采用平面结构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进行第二级鉴定,B类铜筋混凝土房屋,当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鉴定要求
内容索引:
目录01
总说明04
A增设钢筋混凝土套
增设钢筋混凝土套抗震加固说明.…A-01
框架抗震墙结构增设钢筋混凝土套平面示意图.…A-03
框架柱增设钢筋混凝土套节点详图…A-04
框架柱新增受力钢筋在楼盖及屋盖处的锚固…A-10
框架柱基础增设钢筋混凝土套节点详图….A-11
原抗震墙墙体增设钢筋混凝土套节点详图…A-12
框架梁增设钢筋混凝土套节点详图…A-15
B增设钢构套
增设钢构套抗震加固说明…B-01
框架结构增设钢构套平面示意图.…B-02
框架柱增设钢构套节点详图B-03
框架柱基础增设钢构套节点详图…。B-06
框架梁增设钢构套节点详图…B-07
C粘贴钢板或碳纤维布
粘贴钢板或碳纤维布抗震加固说明…C-01
框架结构粘贴钢板或碳纤维布抗震加固平面示意图…C04
框架柱粘贴纤维布加固.…C-05
简支梁粘贴纤维布加固…C-06
框架梁粘贴纤维布加固…C-07
简支梁粘钢加固…C-15
简支梁综合法加固…C-16
中框架梁正截面粘钢加固,…C-17
原抗震墙墙体粘钢加固…C-23
D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
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抗震加固说明…D-01
框架结构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
抗震加固平面示意图…D-02
钢绞线网片一聚合物砂浆外加层加固柱D-03
钢绞线网片一聚合物砂浆外加层加固梁…D-05
E填充墙抗震加固
填充墙抗震加固说明…B-01
框架结构填充墙抗震加固平面示意图…B-03
连接节点大样B-04
F绕丝及增设支点
绕丝加固法说明…F-01
增设支点加固法说明…。…F-02
框架柱绕丝加固、框架梁增设支点加固平面示意图…F-03
框架柱绕丝加固……F-04
框架梁斜向支撑加固……F-05
G外加预应力
体外预应力加固说明…G-01
框架结构体外预应力加固平面示意图…G-03
横向张拉双侧预应力撑杆加固框架柱…G-04
横向张拉单侧预应力撑杆加固框架柱G-06
预制梁体外预应力拉杆加固…G-08
框架梁体外预应力加固…G-11
梁端部锚固块构造G-15
穿楼板锚固块构造0-16
H增设钢筋混凝土柱
增设钢筋混凝土柱抗震加固说明……H-01
框架结构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平面示意图…H-02
新增钢筋混凝土边柱与原梁连接节点…H-03
新增钢筋混凝土角柱与原梁连接节点…H-04
!增设剪力墙
增设剪力墙抗震加固说明…I-01
框架结构增设剪力墙平面示意图.……I-02
框架结构新增抗震墙与梁柱连接节点详图I-03
框架结构新增抗震墙边缘构件遇梁做法…I-09
J新增钢支撑或屈曲约束支撑
新增钢支撑或屈曲约束支撑抗震加固说明…J-01
框架结构增设钢支撑抗震加固平面示意图…J-03
单斜杆钢支撑布置图…J-04
人字形钢支撑布置图……J-05
新增钢支撑连接节点详图…J-06
框架结构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屈曲约束支撑
抗震加固平面示意图…J-09
防屈曲支撑人字形布置图…J-l0
屈曲约束支撑单斜撑布置图…J-11
屈曲约束支撑X形布置图…J-12
屈曲约束支撑连接节点详图…J-13
外贴混凝土框架梁柱与原框架连接节点J-19
框架结构增设钢柱+屈曲约束支撑
抗震加固平面示意图…J-20
屈曲约束支撑支撑单斜撑布置图…J-21
屈曲约束支撑人字形、X形布置图…J-22
屈曲约束支撑与钢梁、钢柱节点连接…J-23
屈曲约束支撑与钢梁节点连接….J-24
新增钢柱与混凝士柱连接节点……J-25
示例
某教学楼抗震加固示例…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