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PDF《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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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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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进程,上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空间格局和文化传统,既有鲜明的江南水乡印记,又是东西方文化交汇的窗口,对上海地区的乡村风貌形成深远的影响。新时期的乡村发展,应当在生态文明战略引导下突出生态优先、加强文化传承、激发乡村活力,充分彰显全球城市郊野地区的魅力和品质。
乡村是传统文化发育的重要承载,积淀丰富的文化是乡村独特的魅力。江南文化离不开水,体现出水的柔性和灵动,清丽自然、茂林修竹、柔和纤巧,又不失刚性,在行为处事上不免轻狂豪迈、奔放洒脱。江南文化又有崇文重教的特征,交通发达的港口则重商逐利,造就了一大批世家望族、乡村士绅,也形成了上海乡村地区文雅风趣、雅致精细的独特之处。同时江南文化作为自古逐渐形成的文化类别,始终贯彻着开放和包容的文化特征,不断吸收和融合其他区域的文化,这也体现在上海地处沿海地区,广泛的对外交流中表现出的西方文化特点。
1、规划导向
OPlanning guidance
立足上海大都市乡村地区的特色与优势,以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生态郊野和美丽乡村为总目标,以挖掘和培育江南文化为引领,以守好乡土文化的根、留住乡村的“魂”为宗旨,全面提升上海郊野乡村地区的人居环境、文化内涵和景观品质,重塑回归自然的生态格局和田园风貌,打造传承文脉的村落特色和建筑风貌,进一步提高郊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路全面实施,制定本导则。《导则》重点聚焦以下三个层面制定了郊野乡村地区规划设计的目标和引导。
生态重塑:“师法自然,生态筑底”。
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顶应自然,整合“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构筑大都市郊区生态基底,还原上海郊野的原生态自然风貌和原乡土景观特色,强调生态保育、生态效应和生态安全,培育生态价值观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文脉传承:“水墨江南,传承创新”。
融合转化江南水乡文脉,保护江南水乡村庄肌理,传承上海传统民居的风格形式,做好元素融合的提炼和建筑表达,营造传统民居和江南园林的空间意境,创新与传承传统民居的材料建筑技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和生活品质追求,营造“绿江汇海、工笔江南”的水乡画境,体现上海江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进一步形成中国传统文化的疑聚力。
活力激发:“持续助力,幸福乡村”。
顶应上海乡村功能和村民结构变化,拓展农业新功能,培育乡村新业态,改善乡村生活环境,激活乡村内在活力,展示乡村文化特征,促进乡村自治共享,形成对都市功能承载的有力支撑。
2、适用范围
●Scope
上海市行政区范围内郊野和乡村地区的各项相关建设活动的规划设计、审批管理和建设实施,均需符合本导则要求。
适用空间范围:
郊野和乡村地区指规划城市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地区。其中,村庄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风貌特色村等各类保护村落,以及各级城市规划确定的保留村落;规划角定撤并的村落,在其存续期间的各项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也应遵循本导则的要求。
适用事项范畴:
各类专项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郊野公园规划、村庄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景观设计以及农业产业项目、环境改善、土地整治等乡村空间范围内改变国十形态的相关方案制定、审批、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与相关规范的关系:
上述工作内容除应符合本导则内容外,还要与现行的各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等相衔接,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如按《导则》实施与相关规范要求有冲突,应进行专题论证。
3、使用主体
Applications
本导则的使用主体包括相关各级政府管理者、规划设计者、建设者及村民。其中,管理者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农业、交通、水务、绿容、建设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区、镇政府:规划设计者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师、城市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建设者包括从事郊野和乡村地区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景观工程以及民居建设的企业与个人;村民包括居住和工作在村庄里的常住人口,是乡村的居住者、体验者和直接权利人。
4.设计要素
上海市郊野乡村地区的风貌规划设计要素主要由“水、田、林、路、Design elements
村”组成,其中,“水、田、林、路”四大风貌要素是郊区生态和生产功能的重要载体,构筑了乡村生态基底,形成共生一体的生态郊野风貌,“村”是承载村民生活和文化记忆的核心场所,也是乡愁延续的空间载体。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