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给排水专业抗震设计专篇 室内+室外(CAD版、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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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设计资料
分享会员:海风
分享时间: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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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地震时室内给排水管道系统及消防管道系统失效或跌落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1.0.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应对给排水工程进行抗震设计。
一、给水排水管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给水管、热水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8度及8度以下地区的多层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B50015规定的材质选用;
2)高层建筑及9度地区建筑的干管、立管应采用铜管、不锈钢管、金属复合管等强度高且具有较好延性的管道,连接方式可采用管件连接或焊接;
2、高层建筑及9度地区建筑的入户管阀门之后应设软接头。
3、消防给水管、气体灭火输送管道的管材和连接方式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按国家现行标准中有关消防的规定选用;
4、重力流排水的污、废水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8度及8度以下地区的多层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B50015规定的材质选用;
2)高层建筑及9度地区建筑宜采用柔性接口的机制铸铁管。
二、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取抗震动措施;
2、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不宜采用同一供水立管串联两组或多组减压阀分区供水的方式;
3、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其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要求设置抗震支承。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还应按照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防晃支架;管段设置抗震支架与防晃支架重合处,可只设抗震支承;
4、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当给水管道必须穿越抗震缝时宜靠近建筑物的下部穿越,且应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置伸缩节;
5、管道穿过内墙或楼板时,应设置套管;套管和管道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材料封堵;
6、当8度、9度地区建筑物给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户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设防水套管。穿越基础时,基础和管道间应留一定空隙,并宜在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或基础处的室外部位设置波纹管伸缩节。
三、室内设备、构筑物、设施的选型、布置与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消防用金属水箱、玻璃钢水箱宜采用应力分布均匀的圆形或方形水箱;
2、建筑物内的生活用低位储水池(箱)、消防储水池及相应的地区给水泵房、高区转输泵房,低区热交换间等宜布置在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地下室或底层;
3、高层建筑的中间水箱(池)、高位水箱(池)应靠建筑物中心部位布置,水泵房、热交换间等宜靠近建筑物中心部位布置;
4、应保证设备、设施、构筑物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5、运行时不产生振动的给水水箱、水加热器、太阳能集热设备、冷却塔、开水炉等设备、设施应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8度、9度地区建筑物的生活、消防给水箱(池)的配水管、水泵吸水管应设软管接头;
6、8度、9度地区建筑物中的给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
7、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当必须穿过时,应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伸缩节。
8、管道穿过内墙或楼板时,应设置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缝隙应填充柔性耐火材料。
9、管道穿越建筑物外墙时应设防水套管,管道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应设套管。基础与管道之间应留有一定间隙,管道与套管间的缝隙应填充柔性材料:当穿越的管道与建筑物外墙或基础为嵌固时,应在穿越的管道上室外就近设置柔性连接件。
10、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
11、管道抗震支吊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管道抗震支吊架和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四、抗震支撑设计说明:
1、抗震支吊架产品需通过FM认证,与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等须采取可靠的锚固形式,具体深化设计由专业公司完成。对于重力小于1.8KN的设备或吊杆长度小于300mm的悬吊管道可不进行抗震设计。
2、机电管线抗震支撑系统:间距要求:刚性管道(金属管道)侧向间距不得超过12m,纵向不得超过24m:柔性管道(非金属管道)侧向间距不得超过6m,纵向不得超过12m。风管侧向间距不得超过9m,纵向不得超过18m。抗震支吊架布点初设间距应满足《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8.2.3条要求,并满足表8.2.3规定:所有产品需满足《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的规定。
3、抗震设计需由业主选择专业公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深化方案由设计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1、管道与构筑物或固定设备连接时,应采用柔性连接构造。
2、建筑的非结构构件及附属机电设备,其自身及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防(设置抗震支吊架等)。
3、直埋敷设管网上的阀门均应设置阀门井。
4、未尽事宜,遵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