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长江环保安〔2021〕568号 关于发布实施《长江环保集团“不安全不生产” 九项禁令》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约谈会议指示要求,不断 强化长江大保护项目现场安全管控,公司充分总结历次安全事故 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管重罚工作要求,编制了《长江环保集 团“不安全不生产”九项禁令》,现予以印发,请对照执行.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各项目以及 参建各方开展宣贯学习,摆明态度、明确要求;迅速组织开展 分层分级监督检查,务必出重拳、严追责、树典型,坚决从根 本上扭转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 -1- 附件:1.九项禁令违规追责规定 2.九项禁令解释说明 长江生态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121012614日 一 2 长江环保集团“不安全不生产” 九项禁令 一、严禁不满足项目开工条件组织生产. 二、严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培训不到位. 三、严禁违规分包转包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四、严禁未履行作业审批程序擅自施工. 五、严禁未按设计、施工方案执行落实或违反程序擅自变更 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现场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 七、严禁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冒险组织生产. 八、严禁未按要求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一 3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