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专项体系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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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施组方案
分享会员:芳华
分享时间: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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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评估流程
2体系介绍
3常见问题分析
内容摘要:
2评估流程
1 . 评估模式改为“飞检”模式,即测评组到达项目大门后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或城市对接人;
2 . 取消评估前启动会流程;
3 .评估总结会总时长不得超过2小时,当会议时长达到2小时,城市公司或项目仍就评估结果未与评估组达成一致时,评估人员可结束总结会, 评估成绩以此为准;
4 . 评估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区域对接人,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扣分处理。
3体系介绍
评估体系:
桩基工程专项(50%)
安全生产(40%)
文明施工(10%)
重大风险
评估依据: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6G101-1_钢筋图集;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196-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企业标准等。
综合得分=(桩基专项检查得分*0.5+安全生产*0.4+文明施工*0.1)-重大风险扣分
介入条件:工程桩及支护桩以试桩完成(确认桩基施工工艺符合要求),确定桩基可以进入施工阶段时即可申请桩基、基坑工程专项检查评估。
截止条件:标段内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桩已施工完毕(由于未开挖、未拆迁、图纸变动等因素导致桩基无法正常施工,理解为不具备施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