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文件 东自然资〔2020〕266号 关于印发《东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0年文件汇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业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现一并纳入《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 年文件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然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印发 -2-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文件汇编(2020版)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O二O年七月 ...
“三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下,“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新时代新的要求。在东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具体标准规范出台之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迫切需要改革创新过渡时期的管理体系,强烈要求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对原管理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切实提高东莞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并为今后与新的空间规划体系无缝衔接打下基础。
根据2019年第3次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东莞当前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 2010年5月版的《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修改调整,并新增了交通、市政等方面内容,深化细化建筑设计等规范,形成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
为便于查阅和使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现行条文进行梳理,并将生效的条文汇集形成《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文件汇编 020 版)》。文件汇编包括《补充规定》(条文+条文说明)《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0 年5月版)》保留条文以及《东莞市密度分区技术标准(试行》等文件,作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前“过渡期间”的城乡规划和工程设计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文件汇编颁布之日起,原《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年5月版)中第一章、第三章(部分标准)、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以及历次发布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其它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文件汇编解释权归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完善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将及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规范,对《技术规定》进行全面系统修编,制定符合东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的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