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80 C5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982—2012 代替GB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in hospitals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5982-2012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医院清毒卫生要求2 5医院消毒管理要求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采样及检查方法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试剂和培养基 11 I GB15982-2012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5982一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5982一1995比较,主要变化 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5年版的第1章); 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5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术语,增加了消毒产品,医疗器材和高度、中度、低度危险性器材,灭菌和高水平、中水 平、低水平消毒,多重耐药菌的定义(见第3章,1995年版的第3章); 一修改了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见4.1和4.2 1995年版的4.1); —修改了医疗用品卫生标准(见4.3 1995年版的4.2); 一一修改了使用中消毒液卫生标准(见4.6 1995年版的4.3); 一删除了无菌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见1995年版的4.3.2); 一增加了治疗用水、防护用品、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疫点(区)消毒的卫生要求(见4.4、4.5、4.6、 4.7和4.9): 一修改了污物处理卫生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见4.8 1995年版的4.4和4.5); —增加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见第5章); 一修改了原附录A“采样及检查方法”(见附录A 1995年版的附录A); 一修改了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见A.2 1995年版的A.1); 一修改了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见A.5 1995年版的A.5); 一增加了治疗用水、紫外线灯、消毒器械、医院污水检查方法、疫点(区)消毒效果检测方法和大肠 菌群检查方法(见A.7、A.8、A.9、A.10、A.11、A.12); 一删除了原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见1995年版的附录B); 一一增加了新附录B“试剂和培养基”(见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 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朗索医用消毒剂有限公司、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 有限公司、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九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新世纪生化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兴昌风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国庆、邓小虹、张流波、李六亿、乔宏、戴彦臻、孙建生、卞雪莲、谷京宇、沈伟、 徐燕、梁建生、林立旺、陈楚晖、任银萍、王志、张一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982—1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