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代替SH/T3007-2007).pdf
附件大小:1.76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匿名用户
分享时间:2022-09-28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79.200 P72
备案号:J882-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3007-2014
代替SH/T3007-2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tank farms of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2014-07-09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2年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2012]119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7章。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储罐选用、常压和低压储罐区、压力储罐区、储罐防腐及其他等。
本规范是在SH/T3007一2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一增加了可燃液体储罐的操作压力确定原则:
增加了储罐的设计储存低液位规定;
一细化了储罐选型要求;
对储存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I级)和高度危害(Ⅱ级)的甲B、乙A类液体储罐提出了更严格的安全防护要求:
修改了安全阀设置规定;
提高了对可燃液体储罐的安全监控要求。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储运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储运设计技术中心站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和常压、低压、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及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中间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储罐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不适用于液化烃和液氨的低温常压储罐区、液化天然气储罐区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木规范。
GB150压力容器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T3022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
SH/T3074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
SH3136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基本规定
3.1·罐区应结合液体物料的流向布置,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自流输送。储罐的分组和布置应符合GB5016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a)原料罐区和中间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
b).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
c)性质相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集中布置;
d)连接管道根数较多或管径较大的储罐,宜布置在靠近罐组管道进出口处。
3.2储罐罐底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满足泵的吸入要求;
b)满足罐前支管道与主管道连接所需安装尺寸的要求。
3.3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
b)应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
c)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
d)应满足可燃液体沉降脱水的要求;
)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
f)应考虑热能的合理利用;
g)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低于其自燃点,并宜低于其闪点;
h)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确定的储存温度应能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3.4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宜按表3.4确定。
3.5可燃液体储罐的操作压力应按下述原则确定:
a)低压储罐和压力储罐的操作压力,应为液体在最高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或工艺操作所需要的最高压力;
b)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的储罐,其操作压力宜为0.2kPa~0.5kPa。其他设置有呼吸阀的储罐,其操作压力宜为1kPa~1.5kPa;
c)其他储罐的操作压力宜为常压。
3.6压力储罐的设计压力,应符合TSGR0004和SH/T3074的有关规定。
3.7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应符合$H3136的有关规定。
4储罐选用
4.1储罐容量
4.1.1原油和原料的储存天数,宜根据以下原则按表4.1.1确定:
)如有中转库时,其储罐容量宜包括在总容量内,并应按中转库的物料进库方式计算储存天数:
b)进口原料或特殊原料,其储存天数不宜少于30天:
c)来白长输管道的原油或原料,其储存天数尚应结合长输管道输送周期和石油化工企业检修方案考虑;
d)易聚合、易氧化等性质特殊的化工原料,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储存天数:
e)当装置在不同种工况条件下对一些小宗化工原料有间断需求时,其储存量除要符合上述要求外,尚需满足对该原料的一次最大用量的需求;
f)对于船运进厂方式,储罐总容量应同时满足装置连续生产和一次卸船量的要求。
内容索引:
1范围…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基本规定…1
4储罐选用……2
4.1储罐容量……2
4.2储罐选型……5
4.3储罐个数…6
5常压和低压储罐区……7
5.1储罐附件选用………7
5.2储罐附件布置与安装……10
5.3管道布置与安装……10
5.4仪表选用与安装…11
5.5储罐内液体加热设计原则……11
6压力储罐区………12
6.1储罐附件选用及安装…12
6.2管道布置与安装……12
6.3储罐仪表选用和安装……12
6.4储罐安全防护…12
7储罐防腐及其他……13
本规范用词说明………14
附:条文说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