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高清PDF《佛山市街道设计导则》
附件大小:52.55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设计资料
分享会员:qwer
分享时间:2022-09-29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1. 编制背景
街道作为城市最基本的公共空间,是与城市居民关系最为密切的公共活动场所,也是传承历史文化、承载生态空间、提升商业价值的重要空间载体。在过去一百多年里,街道设计的关注对象基本为机动车,“以车为本”的设计思想占据着主导地位,导致街道空间逐渐退化为交通空间,行人、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空间受到挤压。随着时间推移,这种设计思想所带来的弊端逐渐显现,全球的城市设计师和政策制定者转变设计思维,“街道设计导则”的热潮开始出现。
相比国外,我国关于街道的相关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2013 年,住建部发布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导则》,提出了关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规划设计指引。随后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也相继推出或正在编制街道设计导则或手册,街道在城市转型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逐渐受到重视。
由于缺乏对街道空间建设的规范性指导,我市街道总体上也存在缺乏慢行空间、功能多元不足、环境品质不高等问题,这些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掣肘。为积极响应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升佛山城市品质竞争力,佛山市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局组织开展了《佛山市街道设计导则》(下简称“导则”)的编制工作。希望导则能够成为佛山市街道设计的纲领性指引文件,高标准新建和整治提升既有街道,为佛山市街道实现“畅通安全、平等共享、功能完善、绿色生态、文脉延续”的目标提供支持。
2. 适用范围
应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除高速路之外的城市道路,包括新建和改造街道。其中,商业型与生活型街道是本次导则的主要应用对象。
适用阶段
本导则适用于塑造街道的每个阶段,包括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管理维护等。
与相关规范的关系
对于城市道路、沿街建筑及相关设施,国家省市已有规划管理、建筑设计、道路工程、城市绿化、市容管理等规范要求。本导则是在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佛山市街道设计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具体情况,应尽量贯彻导则指引。本导则没有规定的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详见导则 5.4。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本导则作为指导街道设计的纲领性文件,与《佛山市城市设计通则》配合使用,对街道提出设计指引要求,相应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块开发细则中。
本导则作为指导街道建设的导控性文件,针对新建和需要整治提升的既有街道,提出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的指引,也可直接作为街道整治的技术指导文件。
使用对象
本导则的使用对象包括管理者、设计师、沿线业主和市民等所有与街道相关的人员。管理者主要包括规划、住建、交通、市政、城管、绿化、基层组织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设计师主要包括规划师、城市设计师、建筑师、道路工程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等。
3. 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导则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不大于”、“不少于”、“不小于”,包括本数;
所称的“大于”、“小于”、“以外”、“多于”、“少于”不包括本数。
(略)
前言
第一章 总则
1.1 总体要求
1.2 街道类型
1.3 街道空间
第二章 交通功能设施
2.1 慢行空间
2.2 车行空间
2.3 过街设施
2.4 交叉口
第三章 环境功能设施
3.1 绿化
3.2 无障碍设计
3.3 街道家具
第四章 沿街建筑界面
4.1 街道立面
4.2 建筑底层
4.3 附属设施
第五章 实施指引
5.1 标准断面
5.2 交叉口模板
5.3 实施策略
5.4 文件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