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协字(2022)116号文《关于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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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建协字(2022)116号文,疫情防控费用计价,冀建协字(2022)116号文《关于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根据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防控措
施费,计入工程造价。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位由于防控产生的费用增加,计入建设项目其他费。疫情防控措施费,分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和应急疫情防控措施费。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内容及计取方式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包含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核酸(抗原)检测、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
1.防疫人员费用:因疫情防控增加的消杀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费用。
2.防控物资费:包括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测温器具、防疫宣传、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等费用。
3.核酸(抗原)检测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核酸(抗原)检测费用。
4.宣传教育费用: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的防疫标语、宣传牌等费用。
5.防疫增加的临时设施费:主要为现场设置的隔离棚、隔离围栏、隔离用房、扩建工人宿舍等费用。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计取方式:区分专业类别,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见下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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