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581-2016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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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581一2016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Specifications for intrusion and hold-up alarm systems
(IEC 62642-1:2010,Alarm systems-Intrusion and hold-up systems-Part 1:System requirements,NEQ)
2016-04-25发布
201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IEC62642-1:2010《报警系统人侵和紧急系统第1部分:系统要求》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博世(珠海)安保系统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安防(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天銮、施巨岭、周群、聂蓉、卢玉华、韩峰、解桂秋、张文弘、黄瑾、胡大为、宁文生、罗宗正、钱志雄、杨捷、季景林。
内容摘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构成与应用模式、安全等级、功能及性能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可靠性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等,是设计、检测和验收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单独的人侵报警系统以及单独的紧急报警系统;也适用于其他电子系统中所包含的人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一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5211一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5408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30148一2013安全防范报警系统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670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报警alarm
生命、财产或环境面临危险时发出的警告。
3.1.2报警系统alarm system
对面临生命、财产或环境的危险进行人工判别或自动探测并做出响应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1.3入侵报警系统intruder alarm system;IAS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进入或试图进人防护范围的报警系统。
3.1.4紧急报警系统hold-up alarm system;HAS
由用户主动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报警系统。
3.1.5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intrusion and hold-up alarm system,I&HAS
兼有入侵报警和紧急报警的报警系统。
3.1.6防护范围supervised premises
人侵和/或紧急报警系统所防护的建筑物和/或场所或其部分。
3.1.7防区Zone
在防护区域内,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可以探测到入侵或人为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区域。
3.1.8报警状态alarm condition
报警系统因对面临的危险做出响应而产生的状态。
3.1.9入侵报警状态intruder alarm condition
报警系统对存在人侵行为做出响应的状态。
3.1.10紧急报警状态hold-up alarm condition
报警系统对人为触发紧急报警装置做出响应的状态。
3.1.11正常状态normal condition
不存在阻碍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设防的状态。
3.1.12故障状态fault condition
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
3.1.13入侵信号intruder signal
入侵信息intruder message
由入侵探测器产生的信号(信息)。
3.1.14故障信号fault signal
故障信息fault message
出现故障情况下产生的信号(信息)。
3.1.15防拆信号tamper signal
防拆信息tamper message
由防拆探测装置发出的信号(信息)。
3.1.16遮挡masked
移动探测器视场被阻挡的状态。
注:移动探测器是指因探测到人体移动而产生报警信号的入侵探测器。
3.1.17探测范围明显减少significant reduction of range
在探测器的探测范围中心轴上测量,探测器探测范围的减小超过指定范围的50%。
3.1.18拆改tamper
对报警系统的故意改动、蓄意干扰等行为。
注:俗称防拆,
3.1.19防拆状态tamper condition
报警系统探测到被拆改的一种状态。
3.1.20防拆报警tamper alarm
由防拆状态发出的报警。
3.1.21防拆探测tamper detection
探测报警系统是否受到拆改。
3.1.22防拆保护tamper protection
保护报警系统以免受到拆改的方式或方法。
3.1.23互连interconnection
报警系统部件之间传送信息和/或信号的方式。
3.1.24互连有效性availability of interconnection
能够传输信号或信息的互连状态。
3.1.25周期性通信periodic communication
周期性发送和/或应答的通信。
3.1.26系统部件system component
构成报警系统的单个部件,
3.1.27部件替换component substitution
使用其他装置替换报警系统部件,阻碍报警系统按原设计运行。
3.1.28信息替换message substitution
有意或无意地在报警系统部件之间建立替代的信息,妨碍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3.1.29入侵探测器intrusion detector
对入侵或企图人侵行为进行探测、作出响应并产生人侵报警状态的装置。
3.1.30紧急报警装置hold-up device
由人工故意触发并产生紧急报警状态的装置。
3.1.31互连媒介interconnection media
传输信号或信息的介质。
3.1.32控制指示设备control and indicating equipment
其有信号接收、处理、控制、指示、记录和向上一级进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注:俗称防盗报警控制器。
3.1.33告警装置warning device
对通告给出声音报警的设备。
3.1.34指示indication
由报警系统产生的可听、可视或者其他可感知形式的信息。
3.1.35告警指示alert indication
听觉和/或视觉指示。
3.1.36等待指示pending indication
当不能同时显示所有信总时,对未显示信息的指示。
3.1.37通告notification
将报警、防拆或故障状态传递给告警装置和/或报警传输系统的过程。
3.1.38事件event
报警系统运行与操作所产生的状态。
3.1.39事件记录event recording
对报警系统的操作(如设防/撤防)或运行所产生的可事后分析事件的存储。
3.1.40电源power supply
为报警系统供电的报警系统组件。
3.1.41主电源prime power source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为报警系统供电的电源。
3.1.42辅助主电源supplementary prime power source
独立于主电源,能够支持报警系统在一段时间内工作的电源,且不会影响备用电源的备用供电时间。
3.1.43备用电源alternative power source
当主电源不可用时,可以为报警系统提供预定时间电量的电源。
3.1.44备用供电时间standby period
备用电源能为报警系统供电的时间。
3.1.45辅助控制设备ancillary control equipment
执行铺助控制功能的设备。
3.1.46防护区域收发器supervised premises transceiver
防护区域内具有与报警系统、报警传输网络进行信总交互的接口设备。
3.1.47传输路径transmission path
报警系统和与其相关的报警接收中心之间的传输路径。
3.1.48报警传输系统alarm transmission system
用来把一个或更多报警系统状态的信息传送到一个或更多接收中心的设备和网络。
注:报警传输系统不包括本地直连,即报警系统部件之间的互连,他不需要通过接口把报警信息转换成话合传输的形式。
3.1.49用户user
经授权操作报警系统的人员。
3.1.50操作人员operator
获得授权使用报警系统的个人(用户)。
3.1.51授权authorisation
报警系统不同控制功能的使用许可。
3.1.52授权代码authorisation codes
允许使用报警系统功能的机械或逻辑密钥。
3.1.53权限类别access level
访间报警系统特定功能的权限。
3.1.54设防set
使系统或其一部分处于能通告报警状态的操作,也称为布防。
3.1.55强制设防override
允许用户在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时进行设防。
3.1.56部分设防part set
使系统的部分防区处于通告报警状态,其他防区处于撤防状态的操作。
3.1.57撤防unset
使系统或其一部分处于不能通告报警状态的操作。
3.1.58旁路isolation
报警系统的部分报警状态不能被通告的状态。此状态会一直保持到手动复位。也称为隔离。
3.1.59暂时旁路inhibit
报警系统的部分报警状态不能被通告的状态。此状态在撤防时自动复位。也称为暂时隔离。
3.1.60恢复restore
取消报警、防拆、故障或其他状态并将报警系统返回上一个状态的程序。
3.1.61进入/退出路径entry/exit route
通过授权进人或退出防护区域的路径。
3.1.62报警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从探测器探测到目标或人为触发紧急报警装置后产生报警状态信息,控制指示设备或远程报警接收中心接收到该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
3.1.63报警接收中心alarm receiving center
一直有人值守的、能接收或向前传输报警系统信总的场所。
3.2缩略语
下列缩路语适用于本文件。
ACE:辅助控制设备(ancillary control equipment),
ARC:报警接收中心(alarm receiving centre)
ATS:报警传输系统(alarm transmission system)
CIE:控制指示设备(control and indicating equipment)
HAS:紧急报警系统(hold-up alarm system(s))
IAS:人侵报警系统(intruder alarm system(s))
HAS: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intrusion and hold-up alarm system(s))
PS:电源(power supply)
SPT:防护区域收发器(supervised premises transceiver)
WD:告瞥装置(warning device)
4系统构成与应用模式
4.1系统基本构成
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I8HAS)通常由前端设备、互连媒介、控制指示设备和告警装置等组成。
I&HAS前端设备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互连媒介一般包括电缆、有线或无线数据采集和处理装置(或地址编解码器/发射接收装置),控制指示设备一般包含控制主板、操作输入装置、指示/记录装置以及通信接口等。
4.2系统应用模式
4.2.1系统应用模式分类
按系统的组成方式不同,I&HAS可分为单一控制指示设备模式(简称单控制器模式)、多控制指示设备本地联网模式(简称本地联网模式)、远程联网模式和集成模式。
(略)
内容索引: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
3.1术语和定义…………1
3.2缩略语…………6
4系统构成与应用模式…6
4.1系统基本构成6
4.2系统应用模式…8
5安全等级…………8
5.1一般要求8
5.2安全等级的划分9
6功能及性能要求9
6.1探测9
6.2操作10
6.3信号/信息处理14
6.4指示……15
6.5通告17
6.6防拆………18
6.7互连20
6.8响应21
6.9记录21
6.10供电23
6.11防雷接地要求24
7安全性要求………24
8电磁兼容性要求…………24
9可靠性要求25
9.1操作可靠性…25
9.2功能可靠性……25
9.3系统可靠性……25
10环境适应性要求25
10.1环境类别25
10.2适应性要求26
11标志26
12文件提供27
12.1同设备一起提供的资料27
12.2系统文件27
12.3部件文件27
附录A(资料性附录)报警传输系统性能条件…2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基于P网络的报警传输系统性能条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