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4/T 14-2021 检验检测机构外来人员管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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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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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20
CCS C 01
DB 1404
山西省长治市地方标准
DB1404/T14-2021
检验检测机构外来人员管理要求
2021-11-10 发布
2021-12-10 实施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长治市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牛锐、焦晓伟、张黎斌、薛敏、吴素玲、曲龙梅、方威。
内容摘抄:
检验检测机构外来人员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即机构外来人员管理的总四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外来人员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来源:RB/T214一2017,3.1]
3.2
检验检测机构外来人员
除检验检测机构在职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含各类参观考察、外部评审、监督检查、学习研究、安装维修、计量检定、新闻媒体、合作以及客户等临时人员。
4总则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外来人员进入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要求,通过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外来人员出入,维护检验检剥机构的良好工作秩序和实验环境,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结果准确可靠,保障检验检即机构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5要求1
附录A(资料性)检验检测机构外来人员登记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