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242-2020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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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242-2020
备案号:J10708-2019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20-01-18发布
2020-05-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7)26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依据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26-2018,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原有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2-2012进行修订,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气候区属和设计能耗;4.建筑与围护结构;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给水排水;7.电气;8.新能源应用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2.提高了节能目标,按不同气候子区规定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3.修改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4.增加了清洁取暖的规定,调整了集中供暖系统热源选择的优先次序,修订了对直接电供暖的限制要求,引导供暖系统降低供回水温度;5.限制本气候区居住建筑采用多用户共用冷源的集中空调或集中热水系统;6.更新并补充了设备系统的能效限值,完善了新风能量回收装置的性能要求;7,响应当前我省供热改革,提供相应的指导原则和技术措施;8.增加了“采光”“给水排水”“电气”“新能源应用”等内容;9.更新了气象参数,调整了我省各市县气候区属。
本标准中第4.1.3、4.1.4、4.1.5、4.2.1、4.2.2、4.2.7、5.1.1、5.1.5、5.1.9、5.1.10、5.2.1、5.2.4、5.2.7、5.4.3、6.3.2、6.3.3、6.3.4(1)、6.3.7、7.4.1、7.5.1、8.1.6、8.2.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的修订除供暖设计室外计算温度采用了山西省气象信息中心提供的1995年到2018年的气象资料外,其余均采用了山西省气象信息中心提供的2009年到2018年的气象资料。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5号;邮编:03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省气象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冯高磊 杜艳哲 朱宝仁 刘岳栋
卫 莉 赵彤霞 吕韶栋 朱泽荣
王晓红 张 波 董 琭 燕向远
严 平 杨佳辉 牛东伟 赵晓星
田世河 程 权 徐用生 张晓燕
王文春 师永国 肖 一 晋 煜
许晓琴 史源香 屈志勇 乔嘉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张永胜 吴振洲 亢光君 杜震宇
吴建义 郝志杰 路文渊 吕 平 段鹏飞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改善我省居住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适应国家清洁供暖的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依据国家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结合我省实际条件,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我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应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建筑热工和暖通设计将供暖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提高建筑物给水排水、照明和电气系统的用能效率;通过新能源的合理应用,降低建筑物对化石能源的消耗水平。
1.0.4我省范围内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供暖度日数heating degree-day based on 18℃
从需要供暖的强度和需要供暖的天数两个方面反映一地气候
寒冷程度的指标。一年中,当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18℃时,将日平均温度与18℃差值的绝对值累加,得到一年的伕暖度日数。
2.0.2空调度日数cooling degree-day based on26℃
从需要空调降温的强度和需要空调降温的天数两个方面反映一地气候炎热程度的指标。一年中,当室外日平均温度高于26℃时,将日平均温度与26℃差值的绝对值累加,得到一年的空调度日数。
2.0.3计算供暖期天数heating period for calculation
采用滑动平均法计算出的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天数。计算供暖期天数仅供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时使用,与当地法定的供暖天数不一定相等。
2.0.4计算供暖期室外平均温度mean outdoor temperature during heating period
计算供暖期室外日平均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2.0.5体形系数shape factor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供暖楼梯间等公共空间内墙及户门的面积。
2.0.6围护结构传热系数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为单位温差时,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
2.0.7热桥thermal bridge
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略)
3气候区属和设计能耗
3.0.1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山西省各市县气候区属见表3.0.1。
(略)
4建筑与围护结构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群的总体布置,单体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门窗洞口设置,应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严寒和寒冷A区建筑的出入口应考虑防风设计,寒冷B区应考虑夏季通风。
4.1.2居住建筑宜朝向南北或接近朝向南北。建筑物不应设有三面外墙的供暖房间,一个房间不宜在不同方向的墙面上设置两个或更多的外窗。
4.1.3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气候区属和设计能耗5
4建筑与围护结构6
4.1一般规定6
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8
4.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2
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6
5.1一般规定16
5.2热源、换热站及管网18
5.3室内供暖系统22
5.4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23
6给水排水25
6.1一般规定25
6.2建筑给水排水25
6.3生活热水系统26
7电气29
7.1一般规定29
7.2供配电系统29
7.3电能计量与管理30
7.4照明设计30
7.5全装修居住建筑30
8新能源应用31
8.1一般规定31
8.2地源热泵系统32
8.3空气源热泵系统32
8.4太阳能系统33
附录A山西省各市县建筑节能计算用气象参数35
附录B山西省部分市县新建居住建筑设计供暖年累计热负荷和能耗值41
附录C面积和体积的计算42
附录D常用建筑材料的热工参数44
附录E部分外窗热工性能设计选用表49
附录F建筑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53
附录G平均传热系数简化计算方法57
附录H地面传热系数计算58
附录J管道与设备绝热厚度60
本标准用词说明62
引用标准名录63
附:条文说明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