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93-2022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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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DB34/T4293-2022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s
2022-08-31发布 2023-03-0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s
2022-08-31发布 2023-03-0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第9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
“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评价指南”
等4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评价指南”等48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公告
第9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
“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评价指南”
等4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评价指南”等48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前言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路,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和改善室内环境,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3(院市监函C2019们51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和行业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路,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和改善室内环境,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3(院市监函C2019们510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和行业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和1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约束指标,5.设计要求,6.质量控制,7.评价要求,8.运行管理。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委托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邮编:230031,邮箱:49170847@qq.com)。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参编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宜城先进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当代万国府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德尉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河北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中煤远大准北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委托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邮编:230031,邮箱:49170847@qq.com)。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参编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宜城先进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当代万国府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德尉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河北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中煤远大准北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5
4约束指标6
5设计要求9
5.1一般规定9
5.2规划与建筑9
5.3间护结构11
5.4可再生能源14
5.5机电设备17
5.6监测与控制23
6质量控制25
6.1一般规定25
6.2施工25
6.3检测28
6.4验收32
7评价要求33
7.1一般规定33
7.2设计评价33
7.3施工评价34
7.4运行评价34
8运行管理36
8.1一般规定36
8.2系统调适36
8.3能效提升37
8.4智慧运雏37
附录A 能耗指标综合值计算方法38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5
4约束指标6
5设计要求9
5.1一般规定9
5.2规划与建筑9
5.3间护结构11
5.4可再生能源14
5.5机电设备17
5.6监测与控制23
6质量控制25
6.1一般规定25
6.2施工25
6.3检测28
6.4验收32
7评价要求33
7.1一般规定33
7.2设计评价33
7.3施工评价34
7.4运行评价34
8运行管理36
8.1一般规定36
8.2系统调适36
8.3能效提升37
8.4智慧运雏37
附录A 能耗指标综合值计算方法38
(略)
1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所指近零能耗建筑包含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
1.0.3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评价和运行。
1.0.4 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所指近零能耗建筑包含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
1.0.3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评价和运行。
1.0.4 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近零能耗建筑 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
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降低60%以上。
2.0.2 超低能耗建筑 ultra-low energy building
超低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初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能效指标略低于近零能耗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降低50%以上。
2.0.3 零能耗建筑 zero energy building
零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高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和周边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使可再生能源年产能大于等于建筑全年全部用能的建筑。
2.0.4 基准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计算建筑本体节能率和建筑综合节能率时用于计算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相关要求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建筑。
2.0.5 约束性指标 obligatory target
为实现设计目标,在设计阶段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
2.0.1 近零能耗建筑 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
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降低60%以上。
2.0.2 超低能耗建筑 ultra-low energy building
超低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初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能效指标略低于近零能耗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降低50%以上。
2.0.3 零能耗建筑 zero energy building
零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高级表现形式,其室内环境参数与近零能耗建筑相同,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和周边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使可再生能源年产能大于等于建筑全年全部用能的建筑。
2.0.4 基准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计算建筑本体节能率和建筑综合节能率时用于计算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和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相关要求的建筑能耗综合值的建筑。
2.0.5 约束性指标 obligatory target
为实现设计目标,在设计阶段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
2.0.6推荐性指标recommendatory target compulsory
为满足建设需求设定的期望目标,主要依靠性能化设计自主确定技术指标。
2.0.7气候响应设计climate responsive design
基于当地气候特征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微气候环境,从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保温隔热等方面优化,达到营造优良建筑本体条件的设计过程。
2.0.8性能化设计performance oriented design
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模拟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达到预定性能目标要求的设计过程。
2.0.9建筑能耗综合值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单位面积年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的终端能耗量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
2.0.10年供暖耗热量annual heating demand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量。
2.0.11年供冷耗冷量annual cooling demand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冷设备供给的冷量。
为满足建设需求设定的期望目标,主要依靠性能化设计自主确定技术指标。
2.0.7气候响应设计climate responsive design
基于当地气候特征和项目所在区域的微气候环境,从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保温隔热等方面优化,达到营造优良建筑本体条件的设计过程。
2.0.8性能化设计performance oriented design
以建筑室内环境参数和能效指标为性能目标,利用建筑模拟工具,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优化,最终达到预定性能目标要求的设计过程。
2.0.9建筑能耗综合值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单位面积年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的终端能耗量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两者的差值。
2.0.10年供暖耗热量annual heating demand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量。
2.0.11年供冷耗冷量annual cooling demand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冷设备供给的冷量。
3基本规定
3.0.1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应根据项目周边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改善自然通风采光、提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等措施,降低建筑冷热负荷,最大幅度提高用能设备与系统的效率,达到超低能耗建筑。在超低能耗建筑的基础上,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建筑能源消耗进行平衡和替代,达到近零能耗及零能耗建筑。
3.0.2近零能耗建筑应以室内环境、建筑气密性、透光外围护结构、整体能耗与能效为约束性指标,非透光外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及系统等性能为推荐性指标。
3.0.3近零能耗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精细化施工和全过程质量管理等方法进行建设。
3.0.4近零能耗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不应破坏建筑气密层和影响气流组织,并宜采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或认证)的材料与部品。
3.0.5建筑能耗指标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0.1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应根据项目周边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改善自然通风采光、提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等措施,降低建筑冷热负荷,最大幅度提高用能设备与系统的效率,达到超低能耗建筑。在超低能耗建筑的基础上,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建筑能源消耗进行平衡和替代,达到近零能耗及零能耗建筑。
3.0.2近零能耗建筑应以室内环境、建筑气密性、透光外围护结构、整体能耗与能效为约束性指标,非透光外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及系统等性能为推荐性指标。
3.0.3近零能耗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精细化施工和全过程质量管理等方法进行建设。
3.0.4近零能耗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不应破坏建筑气密层和影响气流组织,并宜采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或认证)的材料与部品。
3.0.5建筑能耗指标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约束指标
4.0.1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热湿环境设计参数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4.0.1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热湿环境设计参数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4.0.2建筑室内新风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的卧室、起居室、餐厅、书房等主要房间室内新风量取30m3/(h人)和最小新风量的较大值;
2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的规定。
4.0.3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室内噪声昼间不应大于40dB(A),夜间不应大于30dB(A);
2酒店类建筑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一级的规定;
3其他建筑类型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高要求标准的规定。
4.0.4透光围护结构气密性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窗和透光幕墙的气密性能分别不应低于8级和4级;
2外门、分隔供暖空间与非供暖空间户门气密性能不应低于6级;
3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传热系数可按表4.0.4选取。
1居住建筑的卧室、起居室、餐厅、书房等主要房间室内新风量取30m3/(h人)和最小新风量的较大值;
2公共建筑的新风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376的规定。
4.0.3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室内噪声昼间不应大于40dB(A),夜间不应大于30dB(A);
2酒店类建筑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一级的规定;
3其他建筑类型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高要求标准的规定。
4.0.4透光围护结构气密性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窗和透光幕墙的气密性能分别不应低于8级和4级;
2外门、分隔供暖空间与非供暖空间户门气密性能不应低于6级;
3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传热系数可按表4.0.4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