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09.1-2022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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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30
CCS S 9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09.1-2022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tro transit integrated
wireless-communi cat ions system-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ll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系统架构2
6业务承载要求3
7系统功能要求6
8系统性能要求8
9系统覆盖要求.8
10系统安全要求9
参考文献10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系统架构2
6业务承载要求3
7系统功能要求6
8系统性能要求8
9系统覆盖要求.8
10系统安全要求9
参考文献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11/T2009一2022《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体要求;
第2部分:设计与施工;
第3部分:技术要求。
本文件为DB11/T2009一2022《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中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投新岸线技术有限公司、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增、曾广坤、孙方、梁樑、张月坤、吴吴、穆潇、周竹青、陈伟、娄永梅、卫瑞东、王浩然、王伟、吕杰、张伟、高勇、何睿斯、付超、翟清云、赵燕红、刘刚、沈强、潘皓、陈鸡、李士东、申樟虹、石宁宁、薛云雷、黄鹏、于波。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11/T2009一2022《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体要求;
第2部分:设计与施工;
第3部分:技术要求。
本文件为DB11/T2009一2022《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中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投新岸线技术有限公司、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增、曾广坤、孙方、梁樑、张月坤、吴吴、穆潇、周竹青、陈伟、娄永梅、卫瑞东、王浩然、王伟、吕杰、张伟、高勇、何睿斯、付超、翟清云、赵燕红、刘刚、沈强、潘皓、陈鸡、李士东、申樟虹、石宁宁、薛云雷、黄鹏、于波。
内容摘要: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的基本要求、系统架构、业务承载要求、系统功能要求、系统性能要求、系统覆盖要求和系统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新建、更新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验收:线路改建、建工程可琴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 metro transit integrated wireless-communications system
城市轨道交通中承载语音、数据、多媒体等多种业务的专网无线通信系统。
3.2 列车控制业务 train control service
通过不依救轨旁列车占用检测设备的列车主动定位技术,连续车地双向数据通信技术以及能铭执行安全功能的车载和地面处理器而实现的连续式列车自动控制。
3.3 集群调度业务 trunked dispatching service
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实现的线路运营、应急和维护等需要的语音呼叫、多媒体呼叫及数据传输。
3.4 列车中心广播业务 train public address service
中心调度员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对列车客室内乘客进行的广播播报。
3.5 列车乘客召援业务 train imminence phone handle service
列车客室内乘客通过车载应急电话向列车司机、列车值守人员或中心调度员发起的实时语音呼叫或多煤体呼叫。
第1部分:总体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的基本要求、系统架构、业务承载要求、系统功能要求、系统性能要求、系统覆盖要求和系统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新建、更新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验收:线路改建、建工程可琴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 metro transit integrated wireless-communications system
城市轨道交通中承载语音、数据、多媒体等多种业务的专网无线通信系统。
3.2 列车控制业务 train control service
通过不依救轨旁列车占用检测设备的列车主动定位技术,连续车地双向数据通信技术以及能铭执行安全功能的车载和地面处理器而实现的连续式列车自动控制。
3.3 集群调度业务 trunked dispatching service
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实现的线路运营、应急和维护等需要的语音呼叫、多媒体呼叫及数据传输。
3.4 列车中心广播业务 train public address service
中心调度员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对列车客室内乘客进行的广播播报。
3.5 列车乘客召援业务 train imminence phone handle service
列车客室内乘客通过车载应急电话向列车司机、列车值守人员或中心调度员发起的实时语音呼叫或多煤体呼叫。
(略)
4 基本要求
4.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可由工作于一组或多组无线频段、一种或多种技术制式、一套或多套系统构成,应按照同一整体进行规划设计及实施,应优先使用北京市轨道交通无线专网频段。
4.2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规划,并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3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宜按照多线共用中心层设备进行规划。
4.4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中选择使用的设备、产品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要求,应具有 相应的认证证书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5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能在地面及地下等环境中,满足列车高速运行状态下(运行速度不低于 200km/h)车地无线业务承载的性能要求。
4.6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按照单一无线小区不少于 4 列列车同时运行进行系统设计。
4.7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频率使用应遵循国家及北京市无线电频率管理要求。
4.8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各线路 IP 地址规划应遵循北京市轨道交通全路网统一管理要求。
4.9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采用统一的编码规则。
4.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可由工作于一组或多组无线频段、一种或多种技术制式、一套或多套系统构成,应按照同一整体进行规划设计及实施,应优先使用北京市轨道交通无线专网频段。
4.2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规划,并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3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宜按照多线共用中心层设备进行规划。
4.4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中选择使用的设备、产品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要求,应具有 相应的认证证书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5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能在地面及地下等环境中,满足列车高速运行状态下(运行速度不低于 200km/h)车地无线业务承载的性能要求。
4.6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按照单一无线小区不少于 4 列列车同时运行进行系统设计。
4.7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频率使用应遵循国家及北京市无线电频率管理要求。
4.8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各线路 IP 地址规划应遵循北京市轨道交通全路网统一管理要求。
4.9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采用统一的编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