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176-2021 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编码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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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16004-2021
DB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76-2021
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编码标准
Encoding specification for shared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of intelligent property in Sichuan Province
2021-09-01 发布
2022-01-01 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言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20〕157号文)的要求,由成都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成的编制组,在总结四川省内物业管理与服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考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需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共用设施设备分类;5共用设施设备编码。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成都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成都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28号;邮政编码:610000;联系电话:028-86279115;邮箱:68239045@qq.c0m)。
主编单位:成都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
参编单位: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金紫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尹久亮 赵江明 曾艳 洪晔 任登海 曾炯 杨万山 杨长久 张军 陈云钢 刘琦 陈佳 梁栋 李沛 刘莎 李佳承 左汪敬 余林清 龚磊 唐军 柯昌军 张利俊 张荣国 栗超 杨荣国
主要审查人:段凡丁 梁秋容 路虎林 胡恺 文武 王宗伟 吴兴文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编码工作,支撑智慧物业监管,实现有标准可依,实现每一处共用设施设备的精确定位,便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实施精准监管,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智慧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的分类与编码和平台的开发与应用。
1.0.3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分类与编码和平台的开发与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房屋apartment
楼幢内具有连续空间及边界的、具有独立户号、可独立登记的结构单元。
2.0.2物业property
已建成并投人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0.3住宅物业residential property
以居住使用为主要功能的物业,住宅物业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
2.0.4非住宅物业non-residential property
以非居住使用为主要功能的物业,非住宅物业包括: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场馆、酒店、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
2.0.5物业业态property format
按物业使用的主要功能划分的物业类型,从物业使用功能角度划分为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两类。
2.0.6共用设施设备common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物业区域内,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由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并共用的房屋的设施设备,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和设备、空调系统、电梯系统、停车场系统、智能系统、排油烟系统、光纤电视系统、防避雷系统、新风系统和配套设施等。
2.0.7共用设施设备维修maintenance of common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在不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情况下,对设施的建筑构件、设备的部件进行加工、修理,恢复其正常功能的活动。
2.0.8共用设施设备更新 update of common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在不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情况下,以相应设施的新建筑构件、设备的新部件取代旧者,恢复其正常功能的活动。
2.0.9共用设施设备改造 transformation of common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在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情况下,根据另行设计的方案,以相应设施的新建筑构件、设备的新部件取代旧者或对设施的建筑构件、设备的部件进行加工、修理,优化其使用功能的活动。
2.0.10智慧物业 intelligent property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采集和提炼物业管理全生命周期中的关键数据,通过算法等对数据进行清洗、分析和挖掘,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效率和监管水平,实现智慧化物业监督、管理、服务的新模式。
3基本规定
3.0.1本标准所指的物业业态包括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
3.0.2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编码按应用的流程可划分为共用设施设备分类和编码,编码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
3.0.3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编码应满足实用性原则,编码应结合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的实际进行。
3.0.4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编码应满足唯一性原则,编码应能唯一标识某一个具体的设施设备。
3.0.5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编码应满足稳定性原则,编码一旦产生,即保持不变,设施设备拆除或因其他原因消失时,该编码即废弃不再使用。
3.0.6四川省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编码应满足可扩展性原则,设施设备分类和设施设备编码应根据实际需求扩展相应内容。
4共用设施设备分类
4.1一般规定
4.1.1共用设施设备的分类应至少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和设备、空调系统、电梯系统、停车场系统、智能系统、排油烟系统、光纤电视系统、防避雷系统、新风系统和配套设施等。
4.1.2智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中各类系统包括:的共用设施、设备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描述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配电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至少应包括: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备用供电设备、配电箱、电表箱、进户箱、公共照明、供电线路、电力补偿装置、变压器、供配电设施和其他。
2给排水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至少应包括:生活给水设备、排水排污设备、中水处理设备、泳池设备、给水计量设备、阀门、给排水设施和其他。
3消防设施和设备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及对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和其他。
4空调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水冷式中央空调系统、风冷热泵机组、VRV空调系统、空调通风系统、供暖系统、空调系统设施和其他。
5电梯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电梯系统、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他类型电梯、电梯机房、电梯井道、电梯底坑和其他。
6停车场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停车场系统、停车场设施和其他。
7智能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围栏、门禁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巡更系统、BA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集中布线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红外测温系统、智能设施和其他。
8排油烟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排油烟设备、排油烟设施和其他。
9光纤电视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前端系统、传输系统、分配系统和其他。
10防避雷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防避雷系统、防避雷设施和其他。
11新风系统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新风系统、新风设施和其他。
12配套设施分类信息的描述应至少包括人防设施、弱电设施、附属设施、物业用房、出入口、污水处理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垃圾分类设施、垃圾转运设施、道路设施、游乐设施和其他。
4.2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
4.2.1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代码应采用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三级,每一级顺序码从01开始按升序排列到99,分类代码结构如图4.2.1所示。如大类或中类不再细分则后面代码补“0”直到第六位。
(图略)
4.2.2共用设施设备分类及代码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5
4共用设施设备分类6
4.1一般规定6
4.2共用设施设备分类信息8
5共用设施设备编码42
5.1共用设施设备的描述42
5.2共用设施设备的编码43
本标准用词说明47
引用标准名录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