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1730-2022 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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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40
COS R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1730-2022
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ank cleaning operation of oil tankers
2022-07-13 发布
2023-02-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M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内容摘抄:
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
1范国
本文件规定了油船清洗枪安全作业的一般要求,以及洗舱、原油洗舱、除气、清舱等安全作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越内150总吨及150总吨以上油船的清洗舱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作,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T/T673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洗舱tank washing
以水,原油、化学清洗剂等作为介质,通过洗舱设备清洗货油舱内表面及其构件的作业,
3.2洗舱机tank washing machines
在驱动装置带动下,可在不同方向上改变喷嘴喷射角度的洗舱设备。
注:瓷帕机分为固定式沈舱机和移动式沈舱机,有单喷嘴,多喷嘴等型式,
3.3原油洗能crude oil washing
运输原油的油船以所载货油作为清洗介质,通过洗舱机在高压下喷射到货油舱内并依靠原油本身的溶解作用,将附着在舱壁,构件及舱底上的油渣洗掉,并同货油一起卸到舱外的作业。
3.4水洗舱water washing
以水作为介质,通过洗舱设备清洗货油舱内表面及其构件的作业。
注:包括成品袖船的水洗,原油船的水洗和原袖洗舱后的水洗
3.5惰性气体inert gas
含氧量不足以维持烃类化合物燃烧的单一或混合气体。
注:包括烟道废气,氯气等。
3.6惰化状态inert condition
货泊舱经过充人惰性气体之后,舱内气体含氧量按体积比已下降至百分之八或以下时的状态。
3.7惰性气体系统inert gas system:IGS
惰性气体装置和惰性气体分配系统以及防止货物气体回流至机器处所的装置,固定和手提式测量仪器及控制装置,
3.8情化inerting
将情性气体通入货泊舱以达到情化状态目的的作业。
3.9除气gas free
用新鲜空气通入舱内,将舱内有毒、可燃和情性气体排除,使舱内气体状态达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作业。
注:安金标准是指館中烃类化合物及其他可燃蒸气的含量低于可燃下限(LL)的1%,氧含量至少为20%,并且毒性气体浓度不相过职业暴露极限(OEL)的50%.
3.10驱气purging
将惰性气体通入已惰化的货油舱内,进一步降低氧含量,并降低烃类气体及其他可燃气体含量,使得即使随后向舱内通人空气也不能维持燃烧的作业。
3.11清舱tank cleaning
清除货油舱内烃类化合物蒸气、液体或残渣的作业,通常清舱要达到可以进舱检查,进行热工作业或装运不同等级货物以防污染的日的,
3.12
可燃下限lower f1 ammable limit:LFL
烃类化合物燕气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极限浓度。
4一般要求
4.1作业设备
4.1.1检验作业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保持良好工况,
4.12移动式洗舱机及其软管
4.12.1移动式洗舱机的外壳材质与货油舱内部结构接触时应不致引起火花。洗舱机伸入舱内时,应用防静电绳案撑挂,不应使连接软管受力。
4.1,2.2软管的连接法兰应将洗舱机,软管和固定的洗舱管线有效连接:应控制洗舱软管人舱长度,避免移动式洗舱机外壳与货油舱内部结构意外接触。
4.1.2.3应使用外接的连接电线或等效方式,将洗舱机同洗舱管线导电连接,确保导电连续性。
4.1.2.4洗舱软管应确保其导电逢续性。各接头和法兰莲接处应设置静电跨接线。软管上应有清晰标记.
4.1.2.5即将同洗舱机连接的软管,使用前应检测干燥条件下的导电性,其电阻不应超过6D/m,并记录测试日期和结果,
4.1.3因定式洗舱机
原油洗舱应使用固定式洗舱机,
4.1.4移动式风扇或鼓风机
4.1.4.1移动式风扇或蚊风机应为防爆型。
4.1.4.2移动式风扇或鼓风机使用时应与船体有效跨接。
4.1.4.3使用蒸汽驱动的风扇或鼓风机,应确保蒸汽不会远人货油舱,以防静电聚集。
4.1.4.4含合成材料的风扇延长管,应与船体有微跨接,
4.1.5气体检测设备
4.1,5.1应配备以下气体检测设备:
a)能测量可燃气体体积百分比、可燃下限(LL)百分比的可燃气体指示仪器:
b)氧气分析仪器:
c)毒性气体检测仅器。
4.1.5.2气体检测设备在作业前应进行校准。
4.1.6洗舱站(趸船)
4.1.6.1洗舱站(延船)的护舷设施应与常泊的待洗舱船舶笔缘。不应使用跨接电缆连接洗舱站(延船)和待洗舱船的。
4.1.6.2洗舱站(趸船)与待洗舱船舶之间的通道(如有)不应成为两者间的电气通路。
4.1.6.3洗舱站(趸船)与待洗舱船帕之间的连接软管应装有一个绝缘祛兰或单独的一段不导电软管,绝缘法兰或单段不导电软管不应因与外部金属接柏而形成电气通路。
4.1.6.4绝缘法兰和不导电软管应至少每年检测。绝缘法兰电阻值应不小于1000口,不导电软管电阻值应不小于250000.
4.1.6.5金属洗舱设备(如潜水泵等)在作业前,应与船体有效跨接,直至被拆除。
4.2作业人员
4.2.1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肇握作业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2.2作业负责人应监督所有作业过程,并在作业开始前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介绍作业计划、工作人员的岗位以及责任。
4.2.3从事原油洗舱作业的人员,应至少有6个月的油船工作经历,且从事过卸油作业,在其将要从事洗舱作业的船上接受过原油洗舱作业的指导,熟悉本船经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授权的船检机构认可的《原油洗舱操作和设备手册》的内容,掌握本船原油洗舱作业计划并能按计划实植。
4.2.4船长、大副或负责货油管理的高级船员作为原油洗舱负贵人时,应至少具有一年油船工作经历,且其职责包括卸油及原油洗舱,并至少参加过2次原油洗舱,其中一次应在其负责卸油的船上进行,或在一艘与其负责卸油的类似船舶上进行,
4.2.5对以下船帕进行原油洗舱作业,作为4.2.4备选方案,应有至少参加过4次原油洗舱作业的高级船员在船上任职,或由船公司指派一位具有原油洗舱经验的岸上高级技术人员现杨指导:新船:
b)第一次改装原油的船舶;
c)对该船东来说是新船:
d)因改变了船籍而不能得到其体经验的船舶。
4.3作业环境
4.3.1夜间作业时,应具有充足的照明条件。注:作业宜在日间进行,
4.3.2不应在酷热、强降雨、冰雪、雷暴等恶劣天气进行作业。
4.3.3作业时,应评估风力条件,避免甲板上滞留高浓度的石油气以及烟囱的火星掉落甲板。
4.4作业计划
4.4.1所有清洗舱及除气作业都应有详细的作业计划,所有和作业有关的藩在风险应进行标识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风险等级尽可能降低,至少达到可接受水平。
4.4.2制定作业计划,应评估火灾/爆炸、人员中毒、室息等风险,排除空气(氧气)、火源、可然物质(如烃类蒸气)三要素中的一个或多个。
4.4.3作业计划应经本船作业负责人签字认可。
4.5防火防爆
4.5.1设备和工具应适用于易然环境。
4.5.2消防及溢油应急设备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泡袜炮等围定系统应指向正在使用的歧管。
4.5.3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清洗舱等相关作业,并采取封舱关阁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4.5.4产生可燃气体的化学清洗剂应在惰化状态的货油舱内使用。
4.6人员保护
4.6.1作业人员应穿藏防护服装和用品。
4.6.2急救器材应随时可用。
4.6.3作业期间,用于船员进出生活区的舱门应保持随手关闭,所有舷窗及其他进出生活区的舱门都应关闭:用于生活区的空调系统应转为部分内循环并保持室内正压或关闭,关闭所有通向外部的通风口:没有认可证书证明可在易燃气体中安全使用的生活区外部空测机应切断电源。
4.6.4作业期间,应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防止人员疲劳。
4.6.5使用化学清洗剂,应按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4.7警示布告
4.7.1作业时,应在公共场所和主要通道张贴或悬挂警示布告,在作业现场设置隔离带,限制无关人员进人.
4.7.2装备有原油洗舱设备的船帕,应在其货控室、机控室,驾驶台和布告栏等处以明显方式张贴或悬挂“本船洗舱管路可能充有原油,未经许可不应开启任何管路阀门”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