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22-2022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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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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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01
CCS Z 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22-2022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water quanlity monitoring in rivers and lakes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里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文总站、芯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智水务发展研究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振芳、刘波、王雪莲、刘德军、鲍捷、孙常库、徐斌、张新、丁晓嵘、李垒、潘焕友、赵红磊、杨蓉、王晓雨、郭伟、王振宇、陶亮、王玉璠、唐女、孙春媛、王亚娟、张超、李晓梅、李楠、张雨竹、贾爱娟、尹娟萍、焦振寰、兰品品、杨振宁。
内容摘抄: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设备及系统的站点布设、技术要求、验收和运行维护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水务行业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水体水质的动态监测工作。其他行业地表水水体水质的动态监测工作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1P代码)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设备integrated monitoring equipment of water quality in rivers and lakes
集水质监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和供电等功能于一体,对河湖水水质进行连续监测并完成与数据处理软件平台实时通讯传褕的设备。
3.2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系统integrated monitoring system of water quality in rivers and lakes
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设备和软件平台组成的水质监测系统。
3.3
排水口outfall
排口
向自然水体(江、河、湖、海等)排放或溢流污水、雨水、合流污水的排水设施。
4站点布设安装
4.1布设点选取原则
布设点选取应符合下列原则:
a)具有较好的水质代表性,或能客观反映水体污染情况:
b)具有较好的布设条件。
4.2点位设置
4.2.1河流型监测点位
河流型监测点位宜设在:
a)能反映河流或水系未受污染的上游接近河流源头处,或未明显受人类活动影响的上游河段:
b)干流和较大支流汇入点上游及充分混合后的干流下游处:
c)河段跨行政区界处或界河沿行政区界处:
d)远离支流汇入点和入河排污口、水流混合均一的河段处。
4.2.2湖泊水库型监测点位
湖泊水库型监测点位宜设在湖泊、水库的河流汇入口、出水口、中心区、坝前区等代表性水域。
4.2.3小微水体型监测点位
小微水体型监测点位可视情况设在小微水体中间区段、汇入干流处或其他有代表性的点位。
4.2.4闸/坝型监测点位
闸/坝型监测点位宜视情况分别设在闸/坝上、下游水质代表点。如水质无明显差别,可只在闻/坝上游设置监测点位。
4.2.5排口型监测点位
排口型监测点位宜设在:
a)排口监测点:排水口的口门处,污水处理厂(站)的退水口处:
b)控制点:入河排口上、下游的对照点位和削减点位。
4.2.6其他监测点位
其他监测点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调查目的设置。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站点布设安装1
4.1点位设置1
4.2布设点选取原则1
5技术要求2
5.1系统组成2
5.2监测设备布设安装3
5.3功能、性能5
6验收7
6.1单站验收7
6.2系统验收7
7运行维护8
7.1定期维护8
7.2异常维护8
7.3记录8
附录A(规范性)河湖水质一体化监测精密度和准确度评价10
A.1精密度10
A.2准确度10
A3监测精密度和准确度要求11
附录B(资料性)现场对比试验方法2
附录C(资料性)站点基本信息和站点维护记录表13
C.1站点基本情况信息表13
C.2站点维护记录表13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