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341-2017 实心轻质内隔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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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04/T341-2017
备案号∶J13891-2017
实心轻质内隔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light-weight solid partition panels
2017-06-07 发布2017-09-01 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函〔2016〕5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分六章和两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及实心轻质板、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
本规程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太原市程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太原市程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坞城路115号,邮编∶030006,邮箱∶ymL3208@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太原市程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安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建材行业技术中心
山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江华 张 威 李 琪 张晓红 王晓云 贾志才 高飞宇 贾迎泽
(略)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建筑技术经济政策,推进住宅产业化,提高建筑实心轻质内隔墙板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水平,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以实心轻质内隔墙板作为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非承重隔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实心轻质内隔墙板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实心轻质内隔墙条板 solid lightweight partition board 面密度不大于190kg/m²,长宽比不小于2.5,采用轻质材料制作的,用于非承重内隔墙的无孔洞的预制条板。简称实心轻质板。
2.0.2 复合夹芯条板 composite sandwich luffer board
由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功能材料复合或由面板与夹芯层材料复合制成的实心轻质条板。
2.0.3 实心轻质条板内隔墙 solid lightweight luffer board inner-partition
用实心轻质板组装的非承重内隔墙。简称条板隔。
3 材料及实心轻质板
3.1 材 料
3.1.1 实心轻质板用胶凝材料、集料、增强材料、掺合料以及外加剂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优先采用节能、利废、环保的原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1.2 条板隔墙安装时采用的配套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用于条板隔墙的板间接缝的密封、嵌缝、粘结及防裂增强材料的性能应与实心轻质板材料性能相适应。
3.1.4 固定实心轻质板内隔墙的木楔宜采用三角形硬木楔,预埋木砖应做防腐处理。
3.1.5 条板隔墙安装使用的镀锌钢卡和普通钢卡、销钉、拉结钢筋、锚固件、钢板预埋件等用钢,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用钢标准的规定。
3.1.6 镀锌钢卡和普通钢卡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镀锌钢卡的热浸镀锌层不宜小于175g/m²;普通钢卡应进行防锈处理,并不应低于热浸镀锌的防腐效果。
3.2 实心轻质板
3.2.1 实心轻质板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JG/T169的有关规定。
3.2.2 实心轻质板可按其用途分为普通条板、门框板、窗框板和与之配套的异形板等辅助板材。
3.2.3 实心轻质板的主要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心轻质板的长度标志尺寸(L)应为楼层高减去梁高或楼板厚度及安装预留空间,并宜为2200mm~3500mm;
(略)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条板隔墙工程应出具完整的设计文件。
4.1.2 条板隔墙工程安装前,工程设计单位应完成隔墙的设计技术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定选用条板隔墙的种类和轴线分布,墙的厚度要求,门、窗分布位置和洞口尺寸,配电箱、控制柜和插座、开关盒及水电管线分布位置及开槽深度、宽度、长度和预留洞口尺寸的设计;
2 根据建筑各部位功能要求,应明确条板隔墙的防火、隔声、防潮、防水、保温、防裂等技术性能要求,采取相关措施;
3 应明确条板隔墙的吊挂重物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 应明确条板隔墙的抗震功能要求,并采取相应抗震、加固措施。
4.2 隔墙设计
4.2.1 条板隔墙可用作分户隔墙、分室隔墙、外走廊隔墙、楼梯间隔墙等。
4.2.2 条板隔墙设计时,根据其使用功能和使用部位,宜选择单层隔墙。60mm及以下厚度的实心轻质板不得用于单层隔墙。
4.2.3 条板隔墙的厚度应满足建筑物抗震、防火、隔声、保温等功能要求。单层隔墙用做分户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20mm;用做户内分室隔墙时,其厚度不宜小于90mm。
4.2.4 接板安装的单层隔墙,实心轻质板对接部位应有连接措施,其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90mm、100mm厚条板隔墙的接板安装高度不应大于3.6m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1 总则1
2术语2
3 材料及实心轻质板3
3.1 材料3
3.2 实心轻质板3
4 设计5
4.1 一般规定5
4.2 隔墙设计5
4.3 构造措施7
5 施工 10
5.1 一般规定 10
5.2 施工准备11
5.3 条板隔墙安装12
5.4 门、窗框板安装13
5.5 管、线安装13
5.6 接缝及墙面处理14
5.7 成品保护14
6 工程验收 16
6.1 一般规定16
6.2 检验批验收16
6.3 分项工程验收18
附录A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9
附录B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20
本规程用词说明21
引用标准名录22
条文说明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