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T 196-2022 四川省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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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J16318-2022
DB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P DBJ51/T196-2022
四川省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implementation of smart construction sites in Sichuan Province
2022-03-25 发布 2022-08-01 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20〕15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深入实地调查,课题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业务功能模块;5系统集成管理系统;6 数据管理、接口及安全;7系统验收;8系统运营维护。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 55 号;邮编∶610081;电话∶028-83373582;E-mail∶scssibr@126.cm),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略)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人员管理水平,规范智慧工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和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
1.0.3 智慧工地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智慧工地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感知、收集、处理、分析建造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数据,通过各子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运作,实现工地现场生产作业协调、智能处理和科学管理等功能。
2.0.2 智慧工地管理系统 system for management of smart construction sites
集成运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建筑信息模型、区块链、计算机视觉、边缘计算、离网智能、激光雷达、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围绕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物料、环境、安全、质量、生产等要素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数据信息的全面采集、智能分析,实现泛在互联、全面感知、安全作业、智能生产、高效协同、智能决策、科学管理的施工过程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项目级、企业级、政府级等管理层级。
2.0.3 智慧工地基础设施 an infrastructure of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用于收集、传输、处理、显示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各类信息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技术平台,包括各类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自动识别装置、网关、路由器、服务器、智能终端、云计算平台、传输网络、供电系统等设备及软件技术平台相关集成设施。
(略)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施工单位应编制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宜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结构、项目性质、建设模式、结构类型、工程用途、项目简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工程合同工期、建设时间、工程造价、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
2 实施要点∶介绍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主要技术特点、施工主要技术难点、施工组织特点、超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垂直运输设备安拆时段及数量、现场平面布置特点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3 实施范围∶人员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环境与能耗管理、视频监控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理、BIM协同管理等。
4 实施流程∶编制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架构图、智慧工地监控设施设备分布图和配置清单;确定软、硬件配置数量与参数、安装实施时间、智慧工地数据管理内容与标准等。
5 系统验收程序和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相关验收流程、验收要求进行研究验收。
6 运行维护程序和要求∶系统运行状态维护、系统物理环境维护、系统升级管理等内容。
(略)
4 业务功能模块
4.1 人员管理
I 一般规定
4.1.1 人员管理内容应包括与项目有关的所有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访客人员。
4.1.2 人员管理功能模块应包括用人计划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考勤管理、人员薪资管理、作业人员行为管理、培训教育管理、诚信管理以及人员场内定位管理等。
4.1.3 人员管理应实现考勤、门禁、人脸识别对比、信息统计与上传等智能综合化管理,宜与视频监控管理模块实现数据互通,预留应对公共卫生突发安全事件人员大数据对外接口。
Ⅱ 功能要求
4.1.4 用人计划管理应提供用人计划方案的管理功能。
4.1.5 人员信息管理功能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提供人员信息采集功能,采集的人员信息应上传至项目级管理平台,人员信息宜支持跨工地共享。
2 提供信息预警功能,当采集到的人员信息与工作要求不符或有人员未到岗时应预警。
3 提供档案管理功能,档案管理应具备阅览、查询、储存和备份的功能。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5
3.1 一般规定 5
3.2系统构架6
4 业务功能模块8
4.1 人员管理8
4.2 视频监控管理11
4.3环境监测管理14
4.4 安全管理16
4.5 质量管理18
4.6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20
4.7 物料管理23
4.8 进度管理25
4.9 能耗管理27
4.10 危大工程管理28
4.11 BIM协同管理30
5 系统集成管理系统 33
5.1 项目级智慧工地管理系统33
5.2 企业级智慧工地管理系统36
5.3 政府级智慧工地管理系统38
6 数据管理、接口及安全41
6.1数据管理41
6.2 数据接口43
6.3数据安全43
7 系统验收47
8 系统运行维护50
8.1 一般规定50
8.2 项目级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53
8.3 企业级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54
8.4 政府级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54
附录A 智慧工地主要设备参数56
附录B 智慧工地系统验收记录表63
本标准用词说明65
引用标准名录67
附:条文说明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