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EC 003-2021 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附件大小:54.25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冰淇淋123
分享时间:2022-11-19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团体标准
T/CAEC003一2021
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Code of 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2021-12-01发布 2022-01-01实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发布
前言
本规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化学工业建设项目试车规范》HG20231、《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HG/T2023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并参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等标准内
容要求,结合化工建设工程特点编制。
本规程共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HSE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及信息化,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等。
本规程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发布,化工监理分会负责管理并委托主编单位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东鲁润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国信工程监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其体内容
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化工监理分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902室:邮政编码:100029:邮箱:1125512603@q4.com),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编制管理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化工监理分会
本规程主编单位: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鲁润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国信工程监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武汉天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恒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3
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7
3.1一般规定7
3.2监理人员职责7
3.3监理设施10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1
4.2监理规划11
4.3监理实施细则12
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HSE管理13
5.1一般规定13
5.2工程质量控制15
5.3工程造价控制22
5.4工程进度控制23
5.5 HSE 管理24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28
6.1一般规定28
6.2工程暂停及复工28
6.3工程变更29
6.4费用索培30
6.5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31
6.6施工合同争议32
6.7施工合同解除32
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及信息化34
7.2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及内容35
7.3监理文件资料的组卷、归档及移交37
7.4监理工作信息化39
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40
8.1一般规定40
8.2设备采购40
8.3设备监造40
9相关服务43
9.1一般规定43
9.2项目前期策划阶段服务43
9.3工程物察设计阶段服务43
9.4招标投标阶段服务46
9.5苑工阶段服务47
9.6试车保运阶段服务49
9.7工程保修阶段服务49
10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51
10.1一般规定51
10.2项日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51
10.3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评价51
附录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53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69
附录C 通用表87
本规程用词说明90
引用标准名录91
附:条文说明93
内容摘要:
1.0.1为进一步提高化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化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化工建设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均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成立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
2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参与“三查四定”、中间交接等工作。
4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参与工程交接、结算审核,签署监理意见。
6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7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1.0.11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0.1 工程监理单位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须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化工建设工程监理 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
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化工建设工程一般还包括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一并称为HSE管理
2.0.3 相关服务 related services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项目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试车保运、工程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
务培训的人员。
2.0.9 监理员 site supervisor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10 监理规划 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项目监理机构全而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1 监理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12 工程i计量 engineering measuring
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2.0.13 旁站 key works supervising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2.0.14 巡视 patrol inspecting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2.0.15 平行检验 parallel testing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日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2.0.16 见证取样 sampling witness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略)
3.1一般规定
3.1.1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
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视项目大小或技术复杂程度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1.3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1.4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3.1.5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6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3.2监理人员职责
3.2.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单位工程竣工申请,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参与工程中间交接并签署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参与工程交接并签署工程交接证书。
15组织HSE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监督改善施工现场工作环境;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向本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16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略)
4.1一般规定
4.1.1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4.1.2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2监理规划
4.2.1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4.2.2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下列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4.2.3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HSE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