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1-2022 用水定额 第1部分:粮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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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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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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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20
CCS B 4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764.1——2022代替 DB11/T 1528—2018
用水定额 第1部分粮食作物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1: Grain crop
2022-06-21发布 2022-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1部分。DB11/T 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2部分蔬菜和中药材——第7部分液晶显示器件
——第8部分集成电路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第15部分整车制造
——第16部分中成药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
——第18部分水泥
——第19部分乳制品
——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第22部分焙烤食品
——第28部分机关
——第29部分∶写字楼;
——第30部分洗车
——第31部分零售
——第32部分餐饮
——第33部分沐浴
——第34部分人工滑雪场
——第35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36部分游泳场馆
——第37部分博物馆
——第39部分∶地铁站;
——第40部分客运站
——第41部分∶火车站;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第43部分洗涤。
本文件代替DB11/T1528—2018《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与DB11/T1528—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范围,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范围变更为粮食作物用水定额(见第1章,2018版的
第1章)
b)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喷灌”、“滴灌”、“微喷灌”、“小管出流”、“管道输水地面灌”、“水文年型”(见2018版的3.2、3.3、3.4、3.5、3.6、3.7);
c)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粮食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见3.1、3.2);
d) 删除了“农业灌溉用水的行业分类和代码”相关内容(见2018版的4.1、附录A);
(略)
用水定额 第1部分粮食作物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粮食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粮食作物的灌溉用水管理和灌溉工程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SL 56 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DB11/T 1468(所有部分) 农用机井智能计量设施规范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SL 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粮食作物 grain crop
以种子、果实、块根、块茎等组织、器官为主要收获物,经初加工后作为维系人类生存主要食物来源的栽培作物。
来源NY/T 1961——2010,2.1.2
3.2
灌溉用水定额 irrigation water intake
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的单位面积灌溉取水量。
4 计算方法
4.1 取水水源
粮食作物灌溉取水水源包括从农业机井取得的地下水、水利工程取得的地表水等。4.2 取水量供给范围
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灌入田间的水量和在井口(或斗口)及以下灌溉管网(或渠系)输配过程中的损失水量。4.3 取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以井灌区的机井出水口或渠灌区的斗口计量为准。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计算方法1
5用水定额2
6管理要求3
附录A(资料性)北京市粮食作物年度用水信息表4
参考文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