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346-2017 民用计量器具远程数据采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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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346-2017
备案号:J13953-2017
民用计量器具远程数据采集
技术标准
Standard for remote data acquisition of
civil measuring instruments
2017-07-22发布          2017-10-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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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晋建标函〔2016)112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电、水、气、热多表数据集中采集建设实际和国内主流的新技术和新设备情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修改,经审查后定稿。
本标准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通信方案、设备材料选型、施工和验收七章。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
意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1号,邮政编码:030001,邮箱:454512173@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国网山西计量中心
国网太原供电公司
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国网长治供电公司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三川控制系统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朔州市自来水公司

(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设计6
4.1一般规定6
4.2计量箱安装设计6
4.3集中器安装设计6
4.4通信接口转换器安装设计7
4.5中继器安装设计7
4.6直流电源安装设计7
4.7通信线路及电源线路保护管敷设设计8
5通信方案9
5.1全无线远程数据采集通信方案9
5.2双模远程数据采集通信方案9
5.3通信接口转换器远程数据采集通信方案10
6设备材料选型12
6.1表计12
6.2集中器12
6.3通信接口转换器13
6.4直流电源13
6.5接线盒13
6.6电线保护管13
6.7电线及通信线14
7施工和验收15
7.1通信接口转换器安装15
7.2配管施工15
7.3配线施工17
7.4建档及通信调试19
7.5施工验收20
附录A   现场施工流程用表22
本标准用词说明25
引用标准名录26
条文说明27

内容摘要:

1总则
1.0.1为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文件精神,推动省内电、水、气、热等民用计量器具集中远程数据采集建设,实现多领域能源大数据的集成融合,创新能源大数据的业务服务体系,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行政区域内复用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通信通道的新建或者已建住宅小区内的电、水、气、热等民用计量器具的数据远程统一采集。
1.0.3本标准对电表、水表、气表、热表、集中器、通信协议转换器的设备选型、安装、通信、验收做出了规定。
1.0.4住宅小区内民用计量器具远程数据采集建设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已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建设运维成本。
1.0.5本标准涉及的设计、通信方案、设备材料选型、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民用计量器具 civil measuring instruments
指目前城镇居民家庭能源计量用的电、水、气、热等表计。
2.0.2 用电信息采集 the electricity information collection
指目前省内已建的由智能电能表、集中器、主站构成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用户用电量远程数据自动采集。
2.0.3 通信接口转换器 acquisitor
指用于多个远传表与集中器之间,采集一个或多个远传表的信号或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和传输,并与集中器或主站进行双向数据通信的电子装置。
2.0.4 远传表 remote transmission meter
指系统中具有信号采集和数据处理、存储、通信功能的计量装置。如:远传水表、远传电能表、远传燃气表、远传热量表等。
2.0.5 智能表 smart meter
指包括智能冷水表、智能电表、智能燃气表、智能热量表等融合多种先进技术,具有多种费率计量、分析、判断、计算、修正、用户端控制、双向数据通信、多种数据传输模式、数据存储与冻结、事件记录等功能。
2.0.6 数据有线网络传输 network data transmission
指采用有线通信网络,进行数据信息传输的方式。
2.0.7 数据无线传输 wireless data transmission
指以无线媒介为信道,进行数据信息传输的方式,包括数据无线专用网络传输和数据公共网络传输。
2.0.8 数据低压电力线载波传输 PLC data transmission
指以交流4O0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为通信传输信道,进行数据信息传输的方式。
2.0.9 系统抄读准确度 accuracy of system reading
指表征系统抄读的远传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参考量示值的相符合的程度。
2.0.10 集中器 concentrator
用于多个接口转换器或远传表与主站间,实现数据采集与存储等功能、通过远程信道与数据中心(主站)交换数据的电子装置。
2.0.11 主站 master station
具有选择一个、一组或全体集中器的能力,并启动与集中器进行信息交换的设备。
2.0.12 信道 channel
信号传输的媒介和各种信号变换、耦合装置,信道包括远程信道和本地信道。
2.0.13 本地信道 local channel
集中器、接口转换器、远传表之间直接通信的信道。
2.0.14 远程信道 remote channel
集中器与主站之间通信时数据传输的信道,远程信道可采用移动通信网,如:GPRS、CDMA、LTE等,也可采用有线通信网络,如:有线电视网、光纤网、计算机网络、ADSL等。
2.0.15 远传抄表系统 remote transmission meter reading system
由远传表、接口转换器、集中器与主站,或远传表、集中器与主站,或远传表直接与主站构成,通过本地信道或远程信道连接起来组成网络,能够运行抄表系统软件,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功能的系统。
2.0.16 一次抄读成功率 success rate of once reading
在系统发出每条采集远传表数据的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抄读成功的次数之和与远传表应抄读总次数的百分比。
2.0.17日 抄读成功率 success rate of one day reading
在24小时时间内抄读系统所有远传表,系统抄读成功的远传表个数与抄读的所有远传表总数的百分比。
3 基本规定
3.0.1 民用计量器具远程数据采集建设应包括设计、通信方案制订、现场勘查、施工、验收等内容。
3.0.2 本标准涉及的设备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者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产品。
3.0.3 本标准中涉及的计量器具应采用符合相关行业、企业技术规范的远传表或者智能表,能够满足分时能源价格、阶梯能源价格及表计远程采集的需求。
3.0.4 省内新建住宅小区在设计时应预留表计、集中器、通信转换器通信通道。
3.0.5 民用计量器具远程数据采集建设实施前应核实用户计量装置相关资料、现场了解用户的供电线路、供水、供热管网情况、计量方式、表计、通信接口等情况,确定采集通信方案,测试现场信号,确定设备安装位置,确定电源的接入点、通信通道,向物业或客户解释工程所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3.0.6 电、水、气、热等智能计量表计的设计、安装、验收应符合相关行业施工标准的要求,电源线与通信线路的敷设应满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要求。
3.0.7 计量箱进出线、通信线、辅助电源线应依据《装表接电工作标准》Q/GDW-11-151、,参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16等的相关规定,按图施工、接线正确,工艺美观。
3.0.8 计量表计安装及线路布设等施工作业,应由具有相关从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施工过程应有专人负责安排操作流程、施工步骤,并对施工点进行验收,减少重复施工。
3.0.9 安装通信接口转换器及配套电源和通信线缆时,应尽可能利用住宅小区现有计量箱和电缆竖井,以减少施工量。
3.0.10 本标准涉及的通信技术方案应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采用先进的通信技术。
4 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住宅小区内电、水,热、气应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
4.1.2 住宅小区内不同电价、水价、热价、气价分类的负荷,应分别装设计量表计。对执行同一价格的公用建筑设施用能,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
4.1.3 住宅小区内应预留远程自动抄表方式相应的通信通道。
4.1.4小高层、高层建筑应设计专用电缆井,管道井,电缆井和管道井间应进行防水、防火的物理隔离处理。
4.1.5 每套住宅用电容量在12kW及以下时,宜采用单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每套住宅用电容量超过12kW时,宜采用三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
4.2 计量箱安装设计
4.2.1 计量箱安装位置应预留电源进线、表后出线和通信线缆通道。
4.2.2 计量箱宜安装在每层的配电井(间)或建筑物内的公共部位。安装在公共部位时,宜采用暗装方式安装,便于抄表和维护。
4.2.3 电能计量箱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电能计量表箱下沿离地距离宜为1.5m。
4.3 集中器安装设计
4.3.1 多层建筑每栋楼房应设计安装一台集中器,高层建筑每个单元设计一台集中器,每个集中器接人电表、水表、气表,热表的总数量不超过256只,每个S-485接口接人表计数量不超过128只。如超过集中器带载能力,则增加适当数量的集中器。
4.3.2 集中器设计安装在电能计量箱内时,电源线从就近电能计量箱的总开关前端取电。
4.3.3 集中器安装位置能够被无线公网信号覆盖。
4.3.4 同一住户的电表,水表、热表、气表应设计在同一集中器下采集。
4.4 通信接口转换器安装设计
4.4.1 多层建筑每栋楼房应设计安装一台通信接口转换器,高层建筑每个单元设计安装一台通信接口转换器,通信接口转换器每个RS-485口,M-Bus口接人表计数量不超过64只。如超过转
换器带载能力,则增加适当数量的转换器。
4.4.2 通信接口转换器电源设计在专用箱内时,电源线从就近电能计量箱的总开关前端取电。
4.4.3 通信接口转换器采集低功耗微功率通信表计,通信接口转换器应设计在被采集表计中间位置。
4.4.4 低功耗微功率无线信号较弱的位置设计通信接口转换器,通信接口转换器微功率模块应加装外置天线,距被采集表计较远或绕越建筑物较多时,加装通信接口转换器或中继器。
4.5 中继器安装设计
4.5.1 通信接口转换器采集通过微功率无线或载波方式采集表计时,若通信接口转换器距被采集表计较远应加装中继器,中继器设计在被采集表计的中间位置,一般3层一5层楼设计安装一台。
4.5.2 中继器设计位置应考虑电源通道,电从临近电能计量箱开关前取电。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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