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710-2018 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浓度评估规范.pdf
附件大小:1.53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巧克力布丁
分享时间:2022-11-25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07.060
A 47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710-2018
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浓度评估规范
2018-08-10 发布
2018-10-10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世明、张逢生、李莹、王淑敏。
内容摘抄:
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浓度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浓度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和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浓度的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125 温室气体本底观测术语
QX/T174 大气成分站选址要求
3术语和定义
QX/T1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的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3.2对比
不同温室气体观测站点间同一统计周期二氧化碳平均浓度的比较。
3.3环比
单个温室气体观测站点连续统计周期二氧化碳平均浓度的比较。
3.4同比
单个温室气体观测站点当年统计周期二氧化碳平均浓度与历史同期二氧化碳平均浓度的比较。
3.5绝对增量
不同统计周期内二氧化碳平均浓度的变化值。
3.6相对增量
不同统计周期内二氧化碳平均浓度的变化率。
4基本要求
4.1应成立评估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评估制度,明确评估职责。
4.2温室气体观测站选址应符合QX/T174的要求。
4.3温室气体监测系统所用仪器,应定时进行多级标气校准。
4.4观测数据应具有国际可比性和地域代表性,温室气体监测系统所用标气应可溯源至世界气象组织国际二氧化碳标准的一级标气。
4.5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温室气体观测站点的巡检,对站点温室气体监测仪器进行系统维护和故障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