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053-2020 煤层气废弃及长停井处置操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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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3.040
D20
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053-2020
煤层气废弃及长停井处置操作规范
CBM abandoned wells and inactive wells disposal operating specifications
2020-06-10 发布
2020-09-10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贵任。
本标准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山西省能源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油气资源调查研究院、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地质博物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凤清、王渊、张康、李彦飞、李兆明、曹炯、孙晓光、胡滨、杨函、孙泽飞、黄亮、郭烨。
内容摘抄:
煤层气废弃及长停井处置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废弃及长停井处置的原则、作业准备和程序、工艺和质量、施工与验收、井控和安全环保及资料的录取与汇交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煤层气直井和定向井的废弃及长停处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537一2015 煤层气(煤矿瓦斯)术语
SY/T5587.5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5部分:井下作业井筒准备
SY/T587.14一2013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14部分:注塞、钻塞
SY/T6127一2017 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
SY/T6646一2017 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
SY/T6690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SY/T6922 煤层气井下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315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废弃井abandoned well
煤层气勘探开发中因地质、工程、经济、采煤和环境等原因而不再用于生产的井。[GB/T31537-2015,定义5.1.13]
3.2长停井inactive well
生产或修井作业已结束,且一年内未实际处置的井(纳入国家战略储备的井时间可适当延长)。其中,超过五年及以上的长停井应转为废弃井。
3.3煤储层coal reservoir
储集煤层气的煤层。在压力作用下具有储集气体和允许气体渗流的能力。[GB/T31537-2015,定义2.9]
3.4煤矿未采区 areas not mined
未列入煤矿开采计划或未取得国家、地方批复的煤矿开采区域。
3.5煤矿区coal district
正在进行煤矿开发或列入省级以上煤矿规划的区域。
3.6生态敏感区ecological sensitive area
对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受到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的地区,包含但不限于生态保护红线和水源地。
4原则
4.1正确合理的处置煤层气废弃及长停井,防止不合理处置导致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
4.2废弃井处置后不再规划建设的井场应进行地貌恢复,满足复垦复绿要求。
4.3在煤矿矿权范围内的废弃及长停井处置应考虑煤矿企业要求,具体执行与煤矿企业签订的互保协议。
4.4废弃及长停井应及时处置,本文件实施前已废弃或长停的井应在本文件发布后两年内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