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3003-2017 铁路工程-材料基期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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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造价标准
铁路工程材料基期价格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7年·北京
前言
《铁路工程材料基期价格》(以下简称“本基期价格”)在《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铁建设〔2006〕129号)基础上,根据现行铁路行业标准及工程建设需要,借鉴参考科研成果及相关行业材料价格信息,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基期价格仅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实施阶段的价格应由市场决定。
本基期价格由11章和2个附录组成,包括:总则,通用材料,梁、支座及轨道材料,燃油料、化工及爆破材料,管道配件及消防材料,仪表及机具,电照材料,电力材料,电力牵引供电材料,通信信息材料,信号材料,附录1(铁路工程材料品类及电算代号索引表),附录2(铁路工程主要材料电算代号及分类索引表)。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名称改为《铁路工程材料基期价格》。
2.本基期价格为2014年度水平,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3.“总则”中明确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及价格水平;铁路工程主要材料范围增加了粉煤灰、矿粉、风沙路基防护用稻草(芦苇)、钢制防护栅栏网片、隧道防水板、火工品、桥梁防水卷材及涂料、桥梁高强螺栓及带帽等材料类别;确定了材料基于基期价格构成的分类原则及相应的基期价格计算公式;补充了“综合出厂价”名词解释,修改了“材料原价”等名词解释;取消了表2《含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的材料品类及综合费率》;将采购及保管费率指向相关标准。
4.“通用材料”由非金属常用材料及金属材料组成。非金属常用材料明确了水泥、木材、竹材、绿化材料、灰土砂石料、胶凝材料、砖、瓦、混凝土制品、陶瓷材料、耐火材料、玻璃及制品、防水隔热材料、石棉及制品等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木地板、竹管、草垫等材料。金属材料明确了型钢、钢板、钢丝绳、钢管、铁管、水暖器材、有色金属及制品、建筑五金、金属门窗等材料基期价格。将梁、支座及轨道类材料调整至第3章:对原基期价格中部分材料进行了合并、简化,主要是将钢筋按强度等级计,将型钢、钢板按公斤计,不再细分具体规格,增加了直径32、38的锚杆体及附件。
5.“梁、支座及轨道材料”明确了混凝土梁、钢梁、桥梁支座、轨道材料、隧道料具、模板及配件等,以及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已作废的道岔图号的材料;钢轨扣件材料的单位,修改为组,不再分细目;增加了新型单开道岔、钢轨伸缩调节器等材料。
6.“非金属材料其他材料”改为“燃油料、化工及爆破材料”。明确了燃料、油脂、汽柴油、化工品、涂料、颜料、爆破材料、橡胶及塑料制品、纤维等材料基期价格。对油漆、橡胶板材料进行了合并、简化:增加了防水板等材料。
7.“机械零配件”改为“管道配件及消防材料”。明确了阀门、紧固件、垫板、焊条及焊接材料、消防等材料基期价格。对原基期价格中螺栓、垫板材料单位修改为公斤,分材质,不分具体规格;增加了化学锚栓等材料。
8.“仪表及机具”明确了压力表、流量计、热量表、轴承、钻头等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部分型号的水位计、过滤器等材料,对原材料钻头按直径进行了简化。
9.“电照材料”明确了开关、插座、接线盒等室内配线,灯具及配件、电缆敷设器材、变压器、电容器等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部分型号的灯具、开关。
10.“电力材料”明确了避雷设备及配件、接线端子等低压配件、电力电缆及敷设器材、电瓷及架线器材、绝缘等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铝芯电缆、铝芯电气化电缆、铝芯橡皮线、部分铜芯塑料护套线、部分横担等,增加了铜接线端子等材料。
11.“电力牵引供电材料”明确了基础螺栓及拉杆、混凝土支柱、金属支柱、铁塔、硬横梁、接触网零件、供电线、回流线、绝缘材料、电车线、金属构件、电工、五金等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与1985年、1989年、2002年图号相关材料,增加了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接触网支柱、钢管硬横梁吊柱等材料。
12.“通信器材”改为“通信信息材料”,明确了光缆、电缆、射频电缆、同轴线缆、架空电线路材料、光电缆接头等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铅套管、气闭绝缘套管、阻气套管、部分市话电缆、单模光缆GYXTW等材料,增加了信息专业、阻燃型室外光缆等材料。
13.“信号材料”明确了信号电缆、信号装置、联锁装置、道岔转辙装置、轨道电路相关材料、闭塞装置、变压器箱等材料基期价格,删除了部分型号继电器、轨道变压器等,增加了扼流变压器等阻、冗余、防腐钢轨引线等材料。
14.原基期价格正文中附表一调整为附录1,并将名称由“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数据库拟定的统一电算代号”改为“铁路工程材料品类及电算代号索引表”,明确了铁路工程材料库中各种材料所属类别以及电算代号号段(含预留号段)。
15.原基期价格正文中表1调整为附录2,并将名称由“未含运杂费的材料品类及电算代号”改为“铁路工程主要材料电算代号及分类索引表”,明确了铁路工程材料库中划为主要材料的范围以及实际电算代号号段;在备注栏补充了该类材料基于基期价格构成分类的类型。
在使用本基期价格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和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B座,邮政编码:100055),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基期价格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规司负责解释。
技术总负责人:郑健 安国栋
主编单位: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何燕 车娟 金强 刘永俊 钟明琳 陈祥 邹庭洪 单向华 刘柏刚
张化南 张桐林 谢继昌 张静 吴炜 陈树鑫 李闻 孙鹏宇
主要审查人:严贺祥 周孝文 曾会欣 吴明友 谢晓东 涂慧敏 付建斌 李伟 王中和
唐小平 肖飞 郝宽胜 于秀梅 徐涛 王少坤 李胜利 罗运良 赵民有
张宝坡 米振字 廖宇 陈志雄 彭震英 姚涛 田伟 李志文 曹政国
费立勇 畅洪亮 彭永忠 马绍辰 彭琳 陈开校 张宏成
内容摘抄:
一总则
1.0.1为统一铁路工程材料库中材料分类、名称、电算代号、基期价格,制定本基期价格。
1.0.2本基期价格适用于铁路工程定额、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
1.0.3本基期价格为2014年度价格水平,材料基期价格中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1.0.4铁路工程材料分类及电算代号范围见附录1,其中主要材料类别及电算代号见附录2。
1.0.5铁路工程材料基于基期价格构成可分为A、B、C三类。其中,材料分类及材料基期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1A类材料基期价格由材料原价、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基期价格=材料原价×(1+采购及保管费率)。
2B类材料基期价格由综合出厂价、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基期价格=综合出厂价×(1+采购及保管费率)。
3C类材料基期价格由材料原价、价内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基期价格=(材料原价+价内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4铁路工程主要材料分类详见附录2,附录2中未含的材料全部为C类。
1.0.6相关名称解释:
1材料原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指定交货地点价格。
2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按规定由托运单位负担的包装、捆扎、支垫等料具耗损费,从钢厂到焊轨基地的钢轨座架使用费,转向架租用费和托运签条),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运输损耗费、仓储损耗费以及办理托运所发生的费用。采购及保管费率标准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一2017)执行。
3综合出厂价指在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指定交货地点指能办理货运业务的铁路营业站、水运码头等。
4价内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生产厂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工地所发生的计入材料费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费用。
1.0.7其他说明事项。
1“电算代号”指在铁路工程材料库中标识铁路工程材料的统一编码。
2“单位重量”指与材料计量单位对应的理论重量,以“t”表示。
3材料尺寸表述方式:
(1)未标注尺寸单位的均为mm。
(2)用“以内”或“以下”表示尺寸的,均包括上限值;用“以外”或“以上”表示的,均不包括下限值。
(3)用符号“~”或“至”表示尺寸的,均包括上限值但不包括下限值。
(略)
内容索引:
目录
1总则…1
2通用材料5
3梁、支座及轨道材料161
4燃油料、化工及爆破材料197
5管道配件及消防材料255
6仪表及机具…283
7电照材料299
8电力材料321
9电力牵引供电材料391
10通信信息材料499
11信号材料555
附录1铁路工程材料品类及电算代号索引表…633
附录2铁路工程主要材料电算代号及分类索引表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