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221-2020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
附件大小:0.44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可爱莹
分享时间:2022-11-26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03.200
CCS A 0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221-2020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
2020-11-10发布 2020-11-20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培训中心、方圆标志认证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山西君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博物馆文化传播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永成、马天颖、龙科、吴可嘉、吴栖风、郭海胜、景小勇、孙高岭、张建婷、赵旭芳、王晓青、王玲艳。
内容摘抄: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的基本条件、文旅资源、产业融合、管理与创新。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以文旅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具有示范、支撑、带动作用的企业、园区(聚集区)或纳入规划重点布局的区域。
4基本条件
4.1发展定位明确,文化旅游业态丰富,具有鲜明的文化旅游主题和地方文化特色。
4.2有完整的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意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4.3有经评定的省级以上文化或旅游资源,产业发展整体态势良好,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4.4注重生态保护,宣传倡导资源保护型旅游开发、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环境友好型旅游消费。
4.5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条件1
5文旅资源1
6产业融合2
7管理与创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