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950-2019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pdf
附件大小:8.67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巧克力布丁
分享时间:2022-11-26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07.060
D10
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950-2019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
Guideline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 investigation
2019-12-01 发布
2020-02-01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标准负贵起草单位: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西省地质调查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金亮、张建萍、韩颖、段丽军、杨浩、樊燕、郑丽媛、樊国强、宜慧。
内容摘抄: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目的任务、工作内容、控制精度、调查方法以及成果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固体矿产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其它产的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T 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200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DZ/T 0179-1997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
3术语和定义
3.1矿区mining area
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可供开采的产资源分布区域。
3.2采空区goaf
井工采矿条件下,可石采出后形成的空腔或空洞。
3.3露天采区open pit mining area
露天采矿条件下,覆岩剥离或矿石采出后形成的坑洞或断面。
3.4矿山地质环境mining geo-environment
刊业活动所形响到的岩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实体。
3.5矿山地质环境问题ining geo-environment problems
DB14/T1950—2019
受矿业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竞破坏现象。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以及水土环境污染等。
3.6矿山地质灾害geological disaster of mine
矿山建设和采矿活动引发的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现象或事件。
3.7地面塌陷surface collapse
采空区上覆岩土层在自重作用下发生弯曲、张裂、官落,并在地表形成沉陷和移动的现象。
3.8地面塌陷坑surface collapse pit
采空区上覆岩土层在自重作用下发生冒落,并在地表形成的轮廓相对清晰的坑洞或注地。
3.9地裂缝ground fissure
采空区上覆岩土层在自重作用下发生冒落,并在地表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或错台的地面开裂现象。
3.10地裂缝群ground fissure group
受采空塌陷控制,地裂缝密集成片分布的现象。
3.11地面塌陷区surface collapse area
采空区上覆岩土层在自重作用下发生弯曲、张裂、冒落,造成地表岩土体移动的区域,可包含多处地面塌陷坑、地裂缝或地裂缝群等。
3.12可能失稳斜坡potential unstable slope
具有拉裂、坍塌等变形特征或垢滑、倾倒趋势的斜坡。
3.1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landforms and landscape destruction
因矿业活动而改变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土地毁损、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
3.14含水层破坏aquifer destruction
矿业活动导致含水层结构改变、地下水位异常变化、水量减少或疏干、水质恶化等现象。
3.15土地资源破坏destruction of land resources
矿业活动导致土地原有功能丧失、土壤质量下降的现象。
3.16水土环境污染environmental pollution of water and soil
矿业活动形成的矿坑水、选矿废水等不合理排放,以及采矿废石、煤什石、尾矿矿渣等受降水淋滤和风化作用影响,导致有害化学组分进入水体和土壤而造成的污染现象。
3.17矿山地质环境调查investigation on mining geo-environment
通过资料收集、遥感解译、地面调查、测绘、样品采集与测试、物探、槽探、浅井及钻探等方法手段,查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了解掌握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它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特征及危害状况的活动。
3.18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assessmen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 impact
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以矿山地质环境条件为背景,依据相关标准,采用定性、定量或半定量的方法,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彩响程度进行分析判断的过程。
4总则
4.1目的
通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及危害情况,评价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分析矿山地质环境变化趋势,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及保护与修复治理提供依据。
4.2任务
4.2.1掌握矿山地质环境背景条件,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向。
4.2.2查清矿山基本情况,包括矿山开发历史、矿体分布、开采方式、生产能力、矿业活动范围等。
4.2.3基本查明采空区、采空区积水分布及采空区上覆岩层塌落情况。
4.2.4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它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特征及危害状况。
4.2.5调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及成效。
4.2.6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对策措施。明确破坏土地可利用性、可恢复性的类型、数量
以及利用方向。
4.2.7编制调查成果报告及图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
4.3基本要求
4.3.1调查范围应包括矿区范围和矿业活动影响到的区域。
4.3.2矿山地质环境背景调查应以收集利用资料为主,补充调查为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调查以实地调查为主,宜在遥感解译基础上开展调查:矸石堆等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规模、井(泉)水位、流量等需定量描述的数据,应采用适当的测量手段进行实地量测获得,不应目估确定:地面塌陷调查应以采空区分布为导向:水土污染应进行采祥测试。
4.3.3地面塌陷调查应针对地面塌陷坑、地裂缝、地裂缝群等分别进行,并根据引发地面塌陷的采空区分布特征,合理界定地面塌陷区。
4.3.4应调查分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难易程度、灰复治理方向。
4.3.5调查工作应以矿区为单元,包括在建矿山、生产矿山、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
4.3.6调查应充分考虑区域经济与矿业发展需求,注重调查成果的应用与服务。
4.3.7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应包括设计书编审、资料收集、遥感解译、地面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山地工程、钻探工程、水土样品采集测试、数据入库、分析评价、报告写与图件编制、成果验收与提交及资料汇交等。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