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822-2019 旅游景区安全评估规范.pdf
附件大小:0.33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巧克力布丁
分享时间:2022-11-26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13.200
A90
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822-2019
旅游景区☒安全评估规范
2019-06-05 发布
2019-06-20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西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啸鹣、艾献计、王波、宋称心、李亚茹、贾云海、刘改芳、张佳庆、王刚、
杨李根。
内容目录:
旅游景区安全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和报告存档。本标准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安全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529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然香安全规范
GB/T33170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GA/T1369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LB/T034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旅游景区
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
3.2旅游安全
旅游活动可以容忍的风险程度,它是对旅游活动处于平衡、稳定、正常发展状态的一种统称,它表现为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地等主体不受外界因素干扰而免于承受身心压力、伤害或财务损失的自然状态。
3.3旅游服务设施
向派游者提供服务时依托的各项物质设施和设备,包括交通运输、食宿接待、游览娱乐和旅游购物等设施和设备。
3.4安全评估
以实现景区安全为目的,通过查找安全隐患,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做出评定结论。
4基本要求
4.1评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4.2应成立安全评估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4.3评估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真实的原则。
4.4评估机构应按省级应急和文旅主管部门的共同委托开展评估活动。
4.5评估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施设备齐全,并有从事旅游安全评估的专业人员及相关经验。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