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928-2021 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环境监测方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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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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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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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 13.030.20
Z 77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928—2021
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环境监测方法指南
2021-07-226发布 2021-08-25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生态监测中心、黑龙江省环科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标准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威、李博、王丽娜、尹晓敏、魏南、冯程程、赵然、孟庆庆、李经纬、郭欣、苏晓慧、顾平、周喻、赵彦博、刘潍菘、杨扬、陆易宣、李慧、谢弘竹。
内容摘抄:
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环境监测方法指南
1范围
本文件为黑龙江省主要流域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环境监测提供了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等方面的指导建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493-2009水质采样和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192-201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DB23/T2439-2019地表水着生藻类植物的定量、定性采集方法范围
DB23/T2014-2017地表水大型底栖无脊推动物定性、定量样品采集技术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生态功能分☒
对流域内不同区域的生物区系、群落结构和水体理化环境异同进行比较,并结合流域水生态系统空间格局和尺度效应分析的一种基于水生态系统空间特征的差异的流域水环境分区方法。
3.2
常规水质监测
为避免与现行的水环境监测混淆,本文件将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环境监测中涉及地表水物理、化学和生物指标的监测统称为常规水质监测。
3.3
常规水质指标
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环境监测中涉及的地表水物理、化学和生物指标的统称。
3.4
水生生物群落
生长在水域中并与环境有一定联系的不同种类生物的集合体,主要包括底栖动物和藻类植物。
3.5
河流物理生境
影响河流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及其功能的河流物理结构特征,包括河流特征、河段特征、水生植被及生态环境压力,如土壤、地形、水文、植被和人为扰动等因素。
3.6
生态环境压力
由于自然界或人类活动对水生态功能区造成的环境扰动和其他不利影响,导致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失调。
4一般原则
水生态功能分区可分为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生境维持功能区、农业生产维持功能区和城市支撑功能区。基于上述功能分区的水环境监测包括:常规水质、水生生物群落和河流物理生境的监测。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引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原则2
5常规水质检测2
6水生生物群落监测2
7河流物理生境监测2
8采样点位布设需考虑的因素3
9采样频次设置需考虑的因素3
10监测报告.3
附录A(资料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总站水字〔2021)22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