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006-2021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与报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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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CCS A 47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0062021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与报告规范
2021-10-22发布 2021-11-21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气象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黑龙江省气象台、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文玲、陈农、周奕含、李龙、王恒宇、王悦、余兰
内容摘抄: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与报告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事故现场处置、作业装备与弹药处置和事故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事故与事件的现场处置、作业装备与弹药处置和事故报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99一2019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增雨防雹火箭作业系统安全操作要求
QX/T15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术语
QX/T165一201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37w山高炮安全操作规范
QX/T472一2019人工影响天气炮弹运输存储要求
QX/T493一2019人工彩响天气火箭弹运输存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QX/T1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事故
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及相关活动中发生人员伤亡、装备设施损坏、经济损失或生态污染的安全事故。
注:以下简称事故
4现场处置
4.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与事故有关的一切人工影响天气活动。
4.2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无关人员撤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实施围栏隔离并设置警告标志,指定专人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包括物体、痕迹、格局等),不应任意变动。
4.3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在场人员或知情者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救助和处置。
4.4当事故造成火灾、污染或电力、水利、管道、通信、公路、铁路、桥梁等重要公共设施损坏时,在场人员或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4.5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伤亡时,所在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主管机构应及时联系承保单位。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用1
2规记件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现场处置1
5作业装备与弹药处置2
6事故报告3